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14部门联合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宁夏将围绕构建“一河三山”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的原则,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
宁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移民迁出区、生态退化、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具体参与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自主投资模式、与政府合作模式以及公益参与模式。
自主投资模式。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单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或流域(区域)整体生态保护修复。
与政府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基金,投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鼓励各市、县政府设立生态保护修复基金。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依法取得按协议约定的各类指标流转收益;政府为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提供的奖励、补贴等。
一般可以采取科学设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合理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市场化交易等程序参与。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为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农田、城镇、沙漠、矿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及探索发展生态产业共9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