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海头镇人民政府联合签署了《江苏沿海碳汇功能区海州湾示范区(碳汇司法修复基地)合作框架协议》。该基地是全省首个以“双碳”目标为指引,集蓝色碳汇、生态修复、法治宣传教育为一体的蓝色碳汇功能示范区。
连云港海洋资源丰富,拥有海州湾海域、秦山岛东部海域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沿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系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富矿”。基地的设立源于一起海洋非法捕捞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江苏沿海碳汇功能区保护力度,连云港市首次尝试运用认购碳汇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让侵权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将其中50万元赔偿款用于赣榆区海头镇小口村槐树林海洋碳汇生态修复,补植200株刺槐、5000平方米草坪,预计30年时间累计产生3000余吨固碳,将有效修复海州湾湿地蓝碳生态系统,为以生态代偿方式进行减碳固碳提供了实践参考,拓展了修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新路径。
下一步,连云港将立足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实际,以江苏沿海碳汇功能区海州湾示范区暨碳汇司法修复基地为蓝本,打造集蓝色碳汇、生态修复为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连云港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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