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334”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下发。义乌市科技局狠抓落实,在一季度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地方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
根据方案,未来两年,义乌市将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锚定义乌市委“一年开新局、三年求突破、五年新跨越”三步走目标,迭代升级“138”战略,以实施“七大行动”为抓手,推动浙中科创走廊“两城”建设全面起势,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何为“334”?第一个“3”是紧扣省“315”科技创新体系的三大科创高地,即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第二个“3”是指创新型城市、浙中科创走廊和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目标;“4”是指围绕省十五大战略领域,结合我市“4+X”产业导向和义乌市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重点实现信息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芯片传感器及智能终端、医疗健康等四大主攻领域科技创新突破。
《方案》明确了总目标,细化了实现路径。提出,到202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5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达8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205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全市技术交易总额达43亿元,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116人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00件。为实现这一系列具体目标,谋划了重点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再造行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行动、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等“七大行动”21项举措,加速形成开放式创新生态。
同时,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机制和督导考评等方面入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尤其在政策保障上,义乌市将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此外,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10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
(来源:义乌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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