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五一”期间全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近日,连云港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醒各相关经营服务单位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优质服务,力争做到服务佳、体验好,努力提高游客舒适度、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落实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提高门票价格。各经营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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