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浙江省到2025 年,氢能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对各地建设加氢站给予奖励,2023 年底前建成并投用、日加氢能力1000 公斤及以上的 70MPa 加氢站,每站奖励 500 万元;日加氢能力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每站奖补3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下的加氢站,每站奖补150 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发展燃料电池车的目标:“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 5000 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 50 座。”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