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为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持续优化运输结构,省交通厅将强化碳排放控制,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促进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加快淘汰港口现有燃油设备,继续实施港作机械“油改气”“油改电”,打造国际领先的港口流动机械电气化示范工程。配合推进加气站、加氢站、标准化充换电站(桩)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氢能源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支持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努力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绿色示范港。到2025年,全省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较2020年分别下降4%和3.5%以上;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80%。
严格按照内河航道等级通航,防止超标准大吨位船只拖底通行。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励内河航运船舶LNG、氢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减少运输过程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