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采取专家组综合评价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核工业二〇八大队、内蒙古科技大学等7家管理单位考核等级为“优秀”,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工业大学等16家管理单位考核等级为“良好”,考评结果优秀和良好的管理单位将获得开放共享后补助经费支持。此次共有45家管理单位参加考核,纳入集约化管理的仪器设备总计2274台(套),平均开放率87%,平均共享率37%。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要求,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鼓励并规范我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使用效益,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于今年3月底升级上线,截至目前,入驻仪器2742台(套),仪器原值共计24.13亿,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等一批通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共享平台进行集约化管理,实现数据对接和资源共享。随着越来越多的管理单位加入共享网络平台,平台的服务也在进一步完善,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平台在线进行仪器预约,实现跨地市、跨领域、跨部门、多层次的网络共享。
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释放科技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已连续2年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工作重视程度逐步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利用率集约化管理水平和仪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支撑科技创新的成效更加显著。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加强与其他厅局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集约化管理,不断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充分释放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潜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促进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有关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破科学前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