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学城管委会审批服务部项目建设4个阶段涉及的30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承诺容缺审批”。通过承诺的方式,破解了“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办理困境,有效避免申请人因资料准备不充分而往返跑的情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何为“承诺容缺审批”?
“承诺容缺审批”是容缺审批+承诺制的融合,即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预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项目办事单位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待项目办事单位将相关材料补正后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出具相关批文。“承诺容缺审批”模式改变了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困境,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并联推进模式,实现了项目审批“容缺先审核,受理即办理”。
为何推出“承诺容缺审批”?
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项目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会出现工作人员因不熟悉办理流程,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部分材料无法即时提供的情况。如果一味的等靠材料齐全再办理手续,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在推进过程中出现“卡脖子”的情况,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承诺容缺审批”机制的推出,可以极大压缩审批时限,有效的避免申请方来回跑、多头跑,极大地优化许可办理流程,降低审批办事成本,加快建设项目审批进度。
哪些事项可以容缺?
通过反复论证,审批服务部共推出30项可容缺事项,并建立容缺事项清单。其中针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共梳理出“节能审查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22项容缺事项,涉及“工程涉绿审批”、“工程总承包(EPC),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8项。所有清单涉及的内容,项目单位在暂时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均可通过承诺先进行容缺审批,以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审批服务部始终牢牢把握“项目突破年”重点任务,锚定行政审批领域各项工作,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打“糊涂仗”、不搞“花架子”,主动作为,不断为推动项目建设贡献力量,助推大学城高质量发展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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