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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TOP8省市氢能家底

   2020-05-14 香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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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9日,由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函》)给到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

5月9日,由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函》)给到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财政厅(局)等八个省市,征询意见。

这八个省市被广泛认为进入了氢燃料电池版的“十城千辆”计划名单。

为何是这八个?它们在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有什么特别之处?

香橙会研究院从征求意见函要求的“四大件”——加氢基础设施、氢车推广应用、氢能产业基础以及相关政策等四个方面进行梳理,以窥一二。

北京市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3座,在建中1座,规划中22座(包括临时加氢站、撬装式加氢站以及社会化示范性加氢站3种类型的加氢站。下同)

2.氢车推广应用

2018年9月,亿华通与福田欧辉联合研发的GEF三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示范运营的5辆燃料电池公交车交付北京公交集团,并在公交384路投入运营。

2019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先后投入3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在世界园艺博览会区域开展试验保障,在园区周边区域为游客提供免费接驳服务。

3.氢能产业基础

基本形成制氢、储运氢、加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检测认证、整车制造及运营的全产业链。

(1)制氢:中电丰业、派瑞华氢、京辉气体

(2)氢储运:中科富海、天海工业、科泰克、京辉气体

(3)加氢站:海德利森、派瑞华氢、北京天高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亿华通、国家电投、氢璞创能、新研氢能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伯肯节能、稳力科技、艾尔科技

(6)检测认证:北京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7)整车:福田汽车

(8)车辆运营商:水木通达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意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

发文时间:2017年12月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科学布局并适度超前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和示范,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加大以氢燃料为主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力度,着力在整车耐久性、续驶里程和燃料电池使用寿命等领域取得突破。重点增强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氢气循环泵、空压机等零部件,高压储氢、液态储氢等的研发生产能力。

到2020年,将建成国内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中心,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积极部署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开发及示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汽车创新中心。

(2)补贴政策:《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

发文时间:2019年6月

发文单位:北京市科技委、经信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委员会、交通委

主要内容: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过渡期期间,市级财政补助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执行,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山西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4座,规划中3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8年6月,五洲龙股份10.5米氢燃料公交车运抵大同,开始试运营。

2018年12月,雄韬氢雄联合中通客车共同开发的4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全部上牌,山西省首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正式上线。

3.氢能产业基础

(1)氢源丰富

2017年,山西省累计弃风电量达10.97亿kW·h,弃光电量0.43kKW·h,电解水制氢,每标准立方耗电5kW·h左右,弃风、弃光电量就可用于电解水制氢约2万吨。

2018年山西省焦炭产量达9214万吨,产生焦炉富余煤气约184亿m3,焦炉煤气中氢占到55%-60%,对富余焦炉煤气提纯可提供百万吨级别的氢气。

(2)产业链情况

全产业链:美锦能源

制氢:潞宝集团

加氢站:山西国投海德利森

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氢雄云鼎、大同新研氢能、易智电

整车:江铃重汽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政策:《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19年行动计划》

发文时间:2019年4月

发文单位:山西省工信厅

相关内容:

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2020年):培育有影响力的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中心1个、燃料电池汽车检验检测中心1个,在示范运行城市,建设加氢站3座、示范公交路线10条。形成700台的运营规模。

推广应用阶段(2021年-2022年):新增加氢站10座、示范公交路线300条。预计形成3000台车辆的运营规模。

规模运营阶段(2023年-2024年):新增加氢站20座,全省开始公交线路运行。预计达到7500台车辆的运营规模。

(2)发展政策:《长治市上党区氢能产业扶持办法(试行)》

发文时间:2019年3月

发文单位:长治市上党区

相关内容:

简化加氢站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局牵头实行一站式办理。

新增及更新的公交、环卫、物流等车辆优先推广使用氢能源车辆。免收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费用,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对于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能源车辆购置,上党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2020年新建要做加氢站最高获得500万元补贴,氢气售价在40元及以下,可获得补贴24元/公斤。

上海市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9座,在建中2座,规划中24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7年12月,氢车熟路500台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在上海地区上牌并投入“准商业化”的示范运营,该商业化示范运营项目为全球最大规模。

2018年9月,上汽6辆申沃牌全低地板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正式交付嘉定公交,将投入嘉定114路的运营,标志着上海首条燃料电池公交线路正式上线。

3.氢能产业基础

上海是长三角氢能产业发展龙头,技术积累深厚,已形成完整的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链。

(1)制氢:浦江气体、宝氢气体

(2)氢储运:坦申物流、氢储

(3)加氢站:舜华新能源、驿蓝能源、氢枫能源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捷氢科技、上海重塑、上海清能、上燃动力、博氢新能源、神力科技、上海新源动力、上海氢晨、骥?氢能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上海治臻、唐锋新能源、济平新能源、河森电气

(6)检测认证: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7)整车:上汽集团、申龙客车

(8)燃料电池车运营商:氢车熟路、上海驿动、上海顺祥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规划:《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

发文时间:2017年9月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

相关内容:

2017-2020年: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50亿元。建设加氢站5-10座、乘用车示范区2个,运行规模达到3000辆,积极推动燃料电池公交、物流等车辆试点。

2021-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建成加氢站50座,乘用车不少于2万辆、其它特种车辆不少于1万辆,在公交、商用大巴、物流车前期试点运行成功的基础上,酌情扩大推广规模。

2026-2030年:实现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000亿元,带动全国燃料电池产品的多元化应用。

(2)补贴政策:《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发文时间:2018年5月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委

相关内容: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系统达到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或不小于60kW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3)发展政策:《嘉定区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试行)》

发文时间:2019年7月

发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发改会、科技委、财政局、规划资源局、建设管委会

相关内容: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材料研发,获得重大突破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该产品形成开票销售后奖励100万元;自主开展关键部件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该产品形成开票销售后奖励80万元;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技术研发机构,首次被评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加氢站建设。对于加氢压力35MPa/70MPa、加氢能力≥500kg/d@12小时、固定高压储氢罐总储氢量≥200kg、加氢枪数量≥2把,并同时具备氢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氢气车用钢瓶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其中加氢压力≥70MPa(含兼容35MPa)的每站补贴500万元,加氢压力≥35MPa的每站补贴200万元(待市住建委制定补贴标准后,我区补贴标准相应上浮10%-20%)。

江苏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6座,在建中2座,规划中6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7年11月,如皋市首期3辆氢燃料电池大巴已投入使用。

2019年6月,苏州市首条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在张家港正式开通运营,该批共投入15辆车。

2019年12月,全国首批采用日本丰田燃料电池技术的20辆氢能源公交车交付常熟,并于2020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

3.氢能产业基础

(1)制氢:苏州竞立、华昌化工、东华能源

(2)氢储运:国富氢能、久格新能源

(3)加氢站:国富氢能、嘉化氢能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江苏清能、南通百应、南通泽禾、华荷氢电、铧德氢能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擎动科技、科润新材料

(6)整车:奥新新能源、皋开汽车、苏州金龙、扬州亚星、九龙汽车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政策:《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

发文时间:2018年3月

发文单位:苏州市政府

相关内容:

近期目标(2018~2020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建成加氢站近10座,推进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探索氢分布式能源系统产业化、商业化路径。

远期目标(2021~2025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建成加氢站近40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0辆,氢能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应用。

(2)发展政策:《如皋市扶持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

发文单位:如皋市政府

主要内容:

近期目标(2018~2020年):氢能产业年产值突100亿元,建成加氢站3-5座,公交、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车辆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50%,分布式电源等示范应用项目不少于2个。

中期目标(2021~2025年):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公交、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

远期目标(2026~2030年):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公交、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总量的50%。

(3)发展政策:《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

发文单位:张家港市政府

主要内容:

到2020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10亿元、氢能装置(关键零部件)40亿元、氢燃料电池系统2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30亿元。

到2020年,建成加氢站10座,公交车等示范运行路线10条以上,运行规模达到200辆。

对建设的加氢站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对于加氢能力达到5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发展规划:《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发文时间:2019年6月

发文单位:张家港市政府

相关内容:

到2020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约为10亿元,氢能储运装备约为20亿元,氢燃料电池产值约为6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值约为10亿元。

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约为50亿元,氢能储运装备约为80亿元,氢燃料电池产值约为30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值约为70亿元。

到2035年,张家港氢能产业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氢能产业由示范带动转向市场拉动,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5)发展规划:《江苏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规划》

发文时间:2019年8月

发文单位:江苏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

相关内容:

至2021年,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主营收入达到500亿元,整车产能超过2000辆,电堆产能达到50万kW以上。建设加氢站20座以上,培育一批以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为代表的示范运营区。

至2025年,基本建立完整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体系,力争全省整车产量突破1万辆,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加氢网络,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同步,成为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重要创新策源地。

(6)发展规划:《常熟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发文时间:2019年12月

发文单位:常熟市政府

相关内容:到2022年,常熟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达到300辆以上,培育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整车企业1-2家,建成2——3座市场化运营的公共加氢站,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产值超过50亿元,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研发制造领域集聚企业10家以上。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形成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良好氛围。

(7)发展政策:《常熟市关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文时间:2020年4月

发文单位:常熟市政府

相关内容: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应用推广: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年度公交线路设置及车辆更替计划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采购。鼓励注册在本地的企业或本市户籍的个人采购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国家、省补贴外,常熟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乘用车5万元/辆;轻型客车、货车8万元/辆;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13万元/辆。购车补贴分批兑现,即购车上牌后先补30%,跑满1万公里后补30%,跑满2万公里后补剩余40%。

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单个加氢站按照项目实际建设中设备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400万元。在常熟市内注册的加氢站运营主体,在加氢站运营三年内,给予加氢站加氢业务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奖励。在常熟市内注册的加氢站运营主体,在加氢站运营三年内,给予加氢运营补贴。35MPa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kg,按20元/kg补助标准给予补助;70MPa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45元/kg,按25元/kg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河南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2座,在建中2座,规划中1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8年8月,2辆12米氢燃料电池公交车F12在河南郑州727路试运行,标志着燃料电池公交车开始示范运营。

2018年12月,新增21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在727路正式上路。

3.氢能产业基础

(1)制氢:河南能源化工、环宇装备

(2)储运氢:双瑞特装

(3)加氢站:豫氢装备、正星氢能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豫氢动力

(5)整车:宇通客车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规划:《新乡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

发文时间:2020年4月

发文单位:新乡市政府

相关内容:

第一阶段为产业集聚与示范阶段(2020年):开通2条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线,建设加氢站2~3座,推进市内公交车、县际班车、城市环卫及物流车辆、重型货车、景区车辆的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100辆。

第二阶段为市场化形成初级阶段(2021—2025年):实现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建成加氢站10~20座,推广应用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1000辆以上,建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氢能社区1个。

第三阶段为市场扩张阶段(2026—2030年):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建成加氢站40~50座,推广应用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1万辆以上,建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氢能社区5个以上,带动未来社会能源和动力转型。

(2)发展政策:《新乡市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20年4月

发文单位:新乡市政府

相关内容:

到2020年,氢气产能不低于1000吨,建成70MPa复合储氢瓶示范线,建设加氢站2~3座。

支持各县(市)、区第一座固定式加氢站用地按照划拨等方式供地。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最高补贴5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一次性最高补贴15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加氢站总投资的50%。企业正常运营后3年内地方经济贡献额,全额奖励补贴企业,用以弥补投入和继续扩大经营规模。

对制氢、储运企业新建项目,按新增设备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正常运营后3年内地方经济贡献额,全额奖励补贴给企业,用于弥补投入和继续扩大经营规模。

湖北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4座,在建中3座,规划中2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7年9月,由扬子江汽车集团联合氢阳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研发并成功下线“氢扬一号、氢扬二号”2辆常压氢燃料电池大巴车。

2018年9月,由武汉开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武汉泰歌氢能汽车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首批2辆氢燃料电池动力公交车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9路公交线路试运行。

2019年1月,由雄韬氢雄提供动力系统的20台燃料电池公交车投入武汉经开区的线路运营。

2019年3月,中国自主品牌格罗夫氢能全新正向开发的碳纤维车身全功率氢能动力乘用车首台样车研制成功,并在武汉正式向全球发布。

3.氢能产业基础

(1)制氢:旭腾化工、江夏液化空气

(2)氢储运:氢阳能源、荆门宏

(3)加氢站:中极氢能、雄众氢能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雄韬氢雄、泰歌氢能、武汉众宇、海亿氢能、喜玛拉雅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武汉理工新能源/武汉理工氢电、喜玛拉雅(6)整车:东风集团、扬子江汽车、武汉开沃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政策:《老河口市氢能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

发文时间:2019年11月

发文单位:老河口市政府

相关内容:

到2024年,氢燃料电池以及核心零部件的产业链基本形成,氢燃料发动机产能超过10000台,氢燃料电池整车产能超过1000台,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力争40亿元。

推进加氢站建设。支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加油(气)站和规划建设的综合供能服务站中布局加氢装置。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最高补贴3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一次性最高补贴50万元。

(2)武汉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武汉曾在2018年1月对外发布其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

2018—2020年,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建设5—20座加氢站,在轮船、无人机、分布式发电等方面形成小规模氢能燃料电池示范应用,燃料电池公交车、通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2000—3000辆。

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30-100座,形成相对完善的加氢配套基础设施,实现乘用车、公交、物流车及其他特种车辆总计1-3万辆的运行体量,氢能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年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成为世界级新型氢能城市。

但该规划并未正式出台。

广东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21座,在建中12座,规划中4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7年11月,首批28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已经在佛山、云浮投入营运。

2017年12月,作为首批上牌的3辆新车之一,氢燃料电池厢式运输车正式投入使用。

2018年9月16日,中国首辆燃料电池应急车超级英雄“大黄蜂”亮相。当天在2018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地市行(云浮专场)活动会场外,天空暴雨倾盆,几名工作人员在监测“大黄蜂”氢燃料应急电源车的运作情况。

2019年10月,佛山市累计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768辆;计划2020年推广千辆以上的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氢燃料电池物流车。

2019年11月29日,首列商业运营的氢能源有轨电车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正式上线。

3.氢能产业基础

(1)制氢:联悦气体、巨正源、华特气体

(2)氢储运:安瑞科、佳华利道

(3)加氢站:广东海德利森、舜为氢能、舜华氢能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国鸿氢能、潮州三环、广东重塑、广东爱德曼、南科动力、清极能源、泰罗斯、南科燃料电池、泰极动力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通用氢能、鸿基创能、广顺新能源

(6)检测认证: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7)整车:飞驰客车、深圳五洲龙、东风特商

(8)燃料电池车运营商:雄川氢能、氢力氢为、氢松用车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政策:《广东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文时间:2018年6月

发文单位:广东省政府

主要内容:

大力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

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

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运营示范;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解决氢源问题,降低用氢成本。

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加氢站设计、建设及运营的管理体制和建设标准。

(2)发展规划:《佛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

发文单位:佛山市政府

主要内容:

2020年,氢能源相关产业累计产值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氢能源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达到500亿元;到2030年,建成氢能源产业集群,实现氢能源及相关产业累计产值1000亿元。

2020年氢能源产品推广应用累计超过5500套,加氢站达到28座,到2025年累计超过11,000套,加氢站达到43座,到2030年累计约30,000套,加氢站达到57座。

(3)补贴政策:《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

发文单位:佛山市发改局

主要内容:

对氢能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补贴。

对加氢站的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

(4)发展政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

发文时间:2019年8月

发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内容:

对新建立的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对日加氢能力35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固定式加氢站每座最高获得600万元补贴,撬装式加氢站最高可获得400万元;同时对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

(5)补贴政策:《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稿)

发文时间:2019年12月

发文单位:佛山市发改局

主要内容:

新能源公交车。对氢能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补贴。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地方补贴。

加氢站。对加氢站按照日加氢能力确定补贴标准,固定加氢站最高可获得地方补贴6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最多可获得地方补贴30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累计不得超过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如果补贴总额超过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按加氢站标准造价的5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地方补贴。

(6)发展规划:《佛山市南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

发文时间:2020年2月

发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

主要内容:

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6000辆,公交线路50条,有轨电车线路2条,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2MW,建成加氢站30座,制氢厂产能超过20吨/天;

到2030年,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12000辆,公交线路100条,有轨电车线路5条,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达到10MW,建成加氢站60座,区内制氢厂产能超过40吨/天;

到2035年,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18000辆,公交线路100条以上,建成有轨电车线路5条以上,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达到30MW,建成加氢站80座以上,区内制氢厂产能超过50吨/天。

(7)发展政策:《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年4月

发文单位:广州黄埔区发改局和开发区发改局

主要内容:

政策将对新建立的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重大项目,同一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

对日加氢能力35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加氢站建设补贴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并对区内的加氢站提供运营补贴。

(8)发展政策:《广东省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文时间:2020年5月

发文单位:广东省能源局

主要内容:

到2025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体系;全省建成充电站约3600座,充电桩约17万个,加氢站约90个,适应珠三角需求、辐射周边的充电、加氢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推进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广州开发区、佛山南海高新区等氢燃料电池产业园建设,建立广深高温燃料电池及系统研发制造基地,建立广州、佛山、东莞氢能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和惠州、茂名氢能制储运产业集聚区。

四川省

1.加氢基础设施

已建成加氢站4座,其中成都3座,南充1座。

2.氢车推广应用

2017年10月,第一辆氢燃料电池客车成功下线,以东方电气的燃料电池客车为依托,四川省开始启动了氢能与燃料电池客车示范项目。

2018年4月,四川省第一批具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的6辆氢燃料电池巴士在成都正式载客运行。

2018年6月,最后4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投入成都市郫都区P09公交线载客运行,成都市首批10辆自主研发、本土制造的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已全面进入商业示范运行。

2019年5月,吉利四川商用车公司在北京发布了两款远程品牌新能源客车: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F12和纯电动城间客车C11。

2019年7月29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举行“氢燃料公交示范线”交车仪式,明日起,本次交付的2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将陆续在线路上开始试运行。

2020年1月,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交付成都市第二批90台示范客车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该批车在在春节前正式载客运行,标志着由东方电气自主研制的商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迈上了100台大关。

3.氢能产业基础

(1)制氢:昊华科技、华西化工、亚联高科

(2)氢储运:中材科技

(3)加氢站:华气厚普、深冷股份、液空厚普、四川金星

(4)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东方电气/东方氢能、荣创新能

(5)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中自环保

(6)测试认证:中测院

(7)整车:蜀都客车、中植一客、四川丰田

4.氢能相关政策

(1)发展规划:《成都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

发文时间:2019年7月

发文单位:成都市经信局

主要内容:

到2023年,全市氢能产业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

到2023年,全市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以上;建设燃料电池有轨电车示范线2条,示范线路总长30公里以上;燃料电池在无人机、分布式能源、船舶、各类电源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建设覆盖全域成都的加氢站30座以上,形成以成都平原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氢能综合交通网络。

(2)发展规划:《成都市郫都区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绿色氢都的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19年8月

发文单位:成都郫都区经信局

主要内容:

近期目标(2019-2023年):到2023年,建成固定式加氢综合站5座以上,建成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线路1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达600辆以上,物流车、环卫车达400辆以上,氢能研发、生产、制造集群初成规模,氢能产值达30亿元以上。

远期目标(2024-2030年):到2030年,基本建成绿色氢都。聚集氢能产业领军企业30家以上,建成固定式加氢站10座以上,带动西部地区主要城市形成氢能应用市场,氢能产值达300亿元以上。

(3)发展政策:《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发文时间:2019年10月

发文单位:成都是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公安局交管局

主要内容:

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本市企业实施氢能暨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采取前资助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本市企业制造的首台(套)燃料电池产品,经认定后,按照单个产品型号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等。

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对加氢站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200千克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200千克的固定式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1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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