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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重庆将建成加氢站10座

   2020-03-2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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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在示范推广层面,到2022年,建成

3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在示范推广层面,到2022年,建成加氢站10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15座,在区域公交、物流等领域实现批量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500辆。

在产业布局方面,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体系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示范应用初具规模;在技术链层面,实现电堆、系统集成与控制等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产业链层面,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建成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1个,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电堆和核心零部件企业6家,整车量产车型超过5个。

到2025年,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及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在技术链层面,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集成与控制、核心零部件、基础材料等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产业链层面,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超过80家,其中有全国影响力的整车企业2家、动力系统企业3家、核心零部件企业10家。

此外,在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等联合建站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加氢站投资建设。

据悉,重庆汽车产业基础雄厚,氢气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其中年副产氢气超过10万吨。以长安汽车、庆铃汽车、上汽红岩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已启动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产品开发;雪人股份、德燃动力等配套企业先后落户重庆市,正加快形成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中国汽研、重庆车检院等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已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试验检测能力,国家唯一的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启动建设。

以下为原文

关于印发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0〕35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

为促进我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环保性能佳、转化效率高、加注时间短、续航里程长等优势,是未来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应对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发达国家和地区正积极布局抢占行业发展先机。重庆汽车产业基础雄厚,氢气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其中年副产氢气超过10万吨。以长安汽车、庆铃汽车、上汽红岩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已启动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产品开发;雪人股份、德燃动力等配套企业先后落户我市,正加快形成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中国汽研、重庆车检院等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已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试验检测能力,国家唯一的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启动建设。为进一步抢占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先机,推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现就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我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紧抓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机遇,以构建氢燃料电池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为主线,以技术和机制创新为支撑,以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为抓手,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推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顶层设计。加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和科学布局,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统筹解决行业创新与发展重大共性问题,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

2.坚持创新驱动。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各种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

3.坚持示范应用。开展氢气制备、储运、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示范,优化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以试点示范加速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打造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区。

4.坚持协同发展。深化各区县(自治县)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协同,加快形成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建立从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完整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体系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示范应用初具规模。在技术链层面,实现电堆、系统集成与控制等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产业链层面,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建成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1个,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电堆和核心零部件企业6家,整车量产车型超过5个。在示范推广层面,建成加氢站10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

到2025年,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及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在技术链层面,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集成与控制、核心零部件、基础材料等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产业链层面,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超过80家,其中有全国影响力的整车企业2家、动力系统企业3家、核心零部件企业10家。在示范推广层面,建成加氢站15座,在区域公交、物流等领域实现批量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500辆。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以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稳步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全市新能源汽车中的比重。积极支持本地车企参与示范运营,加快培育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以整车上量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进步和配套产业集聚。同时,借助智博会、重庆车展等重大活动,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营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构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体系。

依托重庆丰富副产氢气资源,加快推进氢气提纯和储运技术发展,积极探索其他清洁电力制氢路径。加大招商引资和本地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支持整车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研发与验证,力争尽快推出量产车型,持续提升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加快构建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全产业链体系。

(三)优化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

深入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整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科学优化产业布局。依托两江新区整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现有基础,打造氢气制备、储运、氢燃料电池与整车生产、检测认证、示范应用的全产业链核心区。支持南岸区、北碚区、长寿区等区县氢燃料电池研发、制造企业创新突破,跟踪国际先进水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生产集聚区。

(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加快集聚国内乃至全球创新要素,积极打造具有先进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的研发平台,全力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重点突破化工余热与废气资源高效制取氢气技术,高安全性低成本储氢、运氢与加氢技术,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零部件、辅助设备以及燃料汽车系统集成等一批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关键技术。

(五)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发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研发试验、检测检验机构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构建面向全行业的研发、试验、认证、检测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测评和技术支撑;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瓶颈;加快组建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发展联盟,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成果应用技术及转化平台和示范推广应用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市级创新中心。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率先在两江新区、南岸区、长寿区等示范区域合理布局加氢站,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瓶颈。结合示范运营经验,适时扩围推广,稳步推进全市氢制备、储运和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示范区相适应的网络架构,推动基础设施与示范应用互促发展。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加氢站投资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动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我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市级财政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购买、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等环节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各区县(自治县)配套相关支持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重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重大研发成果产业化、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

(三)加强招商引资。紧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制氢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全产业链,积极引进国内外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龙头和骨干企业,对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具有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综合政策扶持。

(四)加强人才储备。积极推动政府、大中专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形成四位一体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切实解决人才关心的就学、就医、住房等问题,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重点引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高度匹配,从源头上解决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人才供给数量与质量问题。

(五)加强安全保障。加强氢气特性、氢能基础设施及氢燃料电池车辆安全法规、安全标准的宣贯工作,确保依法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针对氢气制备、储运、充装、加注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运营等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处置高效的应急预案。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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