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从200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了“太阳能屋顶”工程,推广太阳能利用,促进节能减排。截至目前,通过“太阳能屋顶”工程,山东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20.15万平方米,日产热水1.27万吨,年可节约标准煤3.6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山东省通过财政补贴消费者的方式,对省内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给予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额30%~50%的财政补贴,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太阳能屋顶”工程实施3年来,山东省共筹措资金1.09亿元,拉动社会投资2.67亿元,支持了132家宾馆、34所高校、17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06所基础教育学校推广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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