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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再现国企垄断

   2010-08-11 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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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二轮光伏电站招标再现央企集中投标,央企对新能源发电终端利用项目的垄断可能使上游民企失去议价能力,也不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

第二轮光伏电站招标再现央企集中投标,央企对新能源发电终端利用项目的垄断可能使上游民企失去议价能力,也不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

综合媒体8月11日报道,在8月10日开标的中国最大规模的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中,当日约有50家企业,递出了135份标书,竞逐的目标是13个项目。招标中,华能、大唐等五大国有电力集团,国投电力、国华电力、中广核、中节能等均有参与。

光伏招标10日开标 八成以上部标企业为央企

8月10日,中国最大规模的280兆瓦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正式开标,当日约有50家企业,递出了135份标书竞逐13个项目。竞标企业中,八成以上均为电力领域大型央企或其下属分公司,华能、大唐等五大国有电力企业以及国股电力、中广核均有参与。

2009年中国举行第一轮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敦煌10兆瓦光伏电站招标,在招标会上有50家企业买走标书,但第二轮进入商务标的13家企业均为国有企业,最终由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韩文科指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一定要让市场开展充分竞争。市场的多元化参与是当前可再生能源产业出现大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各有千秋,要通过竞争让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的过程加快。

民企或将失去议价能力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建设。在过去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中,民企起了重要作用,是行业发展的主力军,但央企具有资金、规模、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参与产业链终端的竞争使民企处境堪忧。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国有企业做投资商,民企可以以设备商的角色参与,利润同样可观。现在的特许权招标只是权宜之计,未来还是要向市场放开。

令人担忧的是,新能源电站等终端利用项目招标多被央企摘得,民企则只能聚集在产业链上游,即风能、太阳能等发电的原料和设备提供上,上游分散的民营企业对于下游集中的大型国有企业可能会渐渐失去议价能力。

不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

分析认为,发展新能源需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然而新能源的发展也可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契机。在新能源电站的发展中,若能引入更多的民间投资主体,使发电侧的竞争主体多元化,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将有利于推动形成市场化的电价定价机制。

但是,从风电、光伏电站建设情况来看,新能源发电领域正在形成央企垄断格局,中国的风电下游基本上是五大发电集团,截至2009年,国内风电总装机容量为2,500万千瓦,五大电力集团风电装机容量为1,500万千瓦,占比达60%,此外,中广核、国华、华润等央企占据了第二梯队,国企主导地位十分明显。而从两次光伏电站项目特许权招标投标企业来看,光伏电站建设更是国企主导。

有光伏企业对此担忧,如果光伏投资都是以国家队作为主导,只能会导致市场的不规范,也会形成央企越强、民企越弱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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