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公告宣布,公司与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宁安市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将在当地投资建设50MW光伏电站项目。该光伏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开发10MW。
据悉,该项目拟建于宁安市境内镜泊熔岩台地上,粤水电将投资1千万元在宁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牡丹江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并分期开发实施。宁安市人民政府为粤水电提供项目用地,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和支持。
目前,粤水电已投资建设水力、风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积累了投资、建设、经营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的经验和技术,该光伏电站项目将为粤水电拓展其在光伏发电领域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
粤水电称,该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此外,国家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政策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价格,还将对该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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