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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巨头无意大打对美贸易战

   2011-12-01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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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美国占中国光伏出口市场的比例为15%~20%,而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多晶硅以及相关设备、辅料的金额更大。一旦中国对美国发起调查,

“美国占中国光伏出口市场的比例为15%~20%,而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多晶硅以及相关设备、辅料的金额更大。一旦中国对美国发起调查,美国的直接损失将远超中国,这场贸易战,势必伤害到每一方。”

中国四大光伏企业巨头昨称,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并不存在接受政府补贴、对美倾销的行为。IC 资料

在光伏的寒冬季节,面对美国“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大棒临头的危局,中国光伏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四大巨头——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昨日异口同声地否认道,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并不存在接受政府补贴、对美倾销的行为。

29日,上述四家光伏巨头齐聚一堂,共同出席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它们反复强调,不愿意看到中美两国发生贸易战的情形,美国“双反”裁决如果成立,对中美是两败俱伤。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表示,美国占中国光伏出口市场的比例为15%~20%,而中国每年从美国进口多晶硅以及相关设备、辅料的金额更大。一旦中国对美国发起调查,美国的直接损失将远超中国,这场贸易战,势必伤害到每一方。

作为对美国“双反”调查的反击,中国商务部11月25日发布2011年第69号公告,决定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

中国光伏企业:未获补贴

“(此次企业联合的)双反应对工作仅针对以SolarWorld为首的个别申诉企业,而非整个美国光伏产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说。

挑起此次“双反”案的美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指责中国政府提供大量补贴,其中一项重要证据是,国开行曾对外宣布将对诸多中国光伏企业提供470亿美元的授信。

事实上,这笔授信几乎没有怎么使用。尚德董事长施正荣称,470亿美元仅是框架协议,不是贷款承诺,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前提的。国开行在放贷时会注意市场风险与企业的质量,不是随随便便给钱的。

“我们是民营企业。我们的银行利率是市场利率,在6%至7%之间。如果考虑到美元贬值因素,我们的年贷款利率实际上是接近10%的,这远高于欧美企业4%~5%的贷款利率。”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称。

对于政府是否对中国光伏企业在土地上有所优惠,瞿晓铧称,与银行利率一样,其土地的取得是按照市价来的,“我们是上市公司,我们的信息是透明的,这些都是公开的、可查的。”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提到,事实上,Solarworld自身获得了巨大的补贴,“2007 年,Solarworld在其美国俄勒冈州新厂建设项目中,接受了美国4300万美元的税收减免和公共补贴,并且2003年、2010年和2011年在欧 洲获得了7315万、1875万和4500万欧元的政府资助。”

瞿晓铧补充说,“我们没有哪一家能够拿到Solarworld这么多的补贴。不过我们并不反对它拿补贴。我们很欢迎,因为这促进了清洁能源的发展,我们反对的是Solarworld采用了双重标准。设立贸易壁垒、打贸易战只会导致双输的结局。”

“这就好像练习长跑,刚开始大家不分上下,后来其中一方偷懒了,被拉了下来,就指责跑得快的人打了激素。”英利董事长苗连生说。

“中国已做好最坏打算”

虽然中国企业力辩其并不存在美方所指控的行为,“双反”调查仍旧步步向前。ITC于10月19日立案,美国商务部于11月8日立案。这是美方首 次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双反”调查。1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将对进口中国光伏电池是否造成美国国内产业损害,做出初步裁决。

据此次中国14家光伏企业联合应诉的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李磊称,根据历史经验,ITC在初裁中便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见,不足10%。

“考虑到本案复杂的政治和贸易背景以及高度的公众关注度,中国应诉企业并未冀望ITC在初裁阶段就认定不存在产业损害。”李磊称。

李磊称,美国“双反”调查由两个政府部门负责实施,其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裁定进口是否造成美国国内产业受损,美国商务部(DOC)负责裁定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的情形。

李磊解释,与ITC不同,美国商务部将针对各个企业分别做出裁决,“美国商务部将选择最大的几家出口商分别进行调查,计算对该公司的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

由于美国政府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商务部会选择一个“替代国”以计算中国企业的成本。李磊分析,“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严重扭曲中国企 业的真实成本,从而大幅度提高最终裁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因此中国企业要求美国政府避免任何在‘替代国’问题上的不公正、歧视性、任意性的做法,尊重 中国企业的真实生存成本数据。”

此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也曾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旦美方对中国“双反”立案,中国企业往往凶多吉少。不过由于此次有另外一些美方企业强烈反对“双反”,因此事情或许还存在转机。

事实上,随着美国经济的萧条,大选年的临近,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有升温的趋势。《中国日报》29日援引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的话报道称,对于美 国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的调查,中国已做好最坏的打算,并准备采取应对措施。陈德铭称,中国与美国官员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论坛上讨论了美国的此 项调查。

对于此次“双反”案的未来走向,李磊预计,美国商务部可能在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反倾销做出初步裁决,“但上述日期也可能分别被延至明年3月与5月。在美商务部初裁后,反补贴、反倾销税将开始适用,美国进口商将在清关时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者押金。”

初裁后,ITC和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调查。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还将向中国中央政府和有关地方政府发放调查问卷,并进行现场核查。而在反倾销调查中,接受问卷和实地调查的是中国的生产企业。

“如果美商务部决定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最终决定将最早在2012年5月和8月做出,最晚可延期至7月和11月。”

中国光伏巨头们的善意

值得一提的是,十年前,国际光伏组件市场上的行业巨头是BP太阳能、壳牌太阳能、Solarworld等欧美企业。而如今,像尚德、英利、天合、阿特斯这样的中国企业均已跻身全球前十的行列。不过飞速成长的背后,确实存在产品应用和原料供应“两头在外”的窘境。

相关企业29日设法释放善意。

施正荣称,这次在美国遭遇“双反”,也让企业认识到了有必要加强对外部政治变化的适应能力,同时应该像加强情商一样,加强企业的“法商”,懂得如何适应所在国的法律环境。

对于这次的“双反”,国内光伏巨头称,最大的教训就是要抓紧时间实现国际化。瞿晓铧称,中国光伏企业应该加快全球化的步伐,不应当只是做中国公 司,而应该是做全球化的公司,为所在国的就业与福利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在所在国的法务、政府关系、社区关系上迅速跟上,这样才能规避风险。

瞿晓铧说,中国近几年来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都在迅速扩充,但这并非为了侵犯海外市场。“中国是个真正缺电的国家,同时也是个对于节能减排有强烈愿望的国家,……中国近年的产能建设很大程度是为了中国现在和未来的市场。”

他同时称,阿特斯的生产全球化策略是既定方针,在美方提出“双反”申请前就在执行,并不会把海外生产当作规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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