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颁布《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以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建设用地标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据了解,根据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特点制定统一、规范的用地标准,在全国尚属首次。
近年来,宁夏充分发挥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优势,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用地需求不断增多。该类项目用地范围大、场址选择性强,存在企业申请用地面积明显偏大、多报多用、圈占浪费土地等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规定了不同型号、不同采光方式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标准,明确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为防止企业圈占和浪费土地资源,《办法》还规定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经核准后,必须在半年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建设,否则按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按照自治区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宁夏还将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62个,预计用地面积达1126公顷。项目建设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到2015年可节约建设用地51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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