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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建建筑3月起强制安装太阳能

   2012-02-27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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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自3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建筑,将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记者2月24日获悉,《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自201

自3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建筑,将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记者2月24日获悉,《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和设计安装要求纳入本市地方标准,重要指标和要求作为强制性条款。对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据介绍,办法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宾馆、酒店、学校、医院、浴池、游泳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并满足安装条件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要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由建设单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集中式辅助热源系统等设施设备为业主共有共用部分,由业主共同决定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行维护。运行维护费用在收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费中支出,更新费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系统的户内设施部分和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为房屋产权人所有,运行维护与更新费用由产权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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