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中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或“公司”,纳斯达克上市代号:CTDC)宣布其已与中国科技光伏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光伏电力”)及其直接、间接股东签订协议,终止收购中科光伏电力。与此同时,中国科技与中国光伏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继续在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方面开展合作。
关于终止收购事宜,中国科技于2009年10月27日曾与中科光伏电力及其直接、间接股东签订协议,收购中科光伏电力51%的股权。此项收购的完成基于一系列条件,包括获得对中科光伏电力做出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报告。由于中国政府至今尚未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导致难以评估中科光伏电力持有之“德令哈10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价值。经过慎重考虑,中国科技与中科光伏电力同意终止收购事宜。
与此同时,中国科技与中国光伏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在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方面开展合作。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合作,包括:(1)中科光伏电力同意优先从中国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晶硅光伏组件,用于建设其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项目;(2)中国科技继续参与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以及技术人员的联合培训;(3)双方合作研发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所需配套设备,包括逆变器与控制器等设备。
中国科技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为中国光伏电力供应高品质的晶硅光伏组件并与之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科技也将与中科光伏电力继续在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研发方面开展合作,定能提升技术水平,加快双方发展。”他还表示:“未来,我们将充分利用参与德令哈并网光伏电站的项目经验和工程师团队,开拓中国及欧美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致力于成为领先的光伏电力解决方案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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