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与海南共享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共享钢构1.5MW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共享钢构1.5MW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位于海口市高新区云龙产业园,综合利用海南共享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加工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1.5MW,采用用户侧并网的形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优惠于电网电价的协议电价向建筑业主售电。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全部用于厂区日常办公和生产照明,年均发电量约为195万KWh;同比火电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60.27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75.6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2.675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光伏电池组件与建筑物结合既可发电又能作为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还能缓解用户节能减排压力、提高企业形象。光伏电站采取就近原则在用户侧并网,可以减少电力传输的损耗;同时光伏电站最佳的发电时间正是工厂的用电高峰期,还能起到削峰的作用。由于光伏组件安装在屋面上,并直接吸收太阳能,避免屋顶温度过高,可以降低空调负荷并改善室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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