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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望在两到三年内进入光伏平价消费时代

   2012-09-12 新华08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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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第12届中国光伏大会暨国际光伏展览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尽管光伏企业目前面临严峻的市场困境,但是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

在第12届中国光伏大会暨国际光伏展览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尽管光伏企业目前面临严峻的市场困境,但是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正处于蓄势待发的阶段,随着光伏发电价格的下降,中国有望在今后两到三年内进入光伏平价消费时代。

光伏进入平价消费后,不再需要政府的资金补贴,但是却仍然需要出台合理的政策,使这一新兴电力市场得以健康发展。而中国虽有完整的政策体系、充足的资金和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光伏发电的市场发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光伏发电的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不是成本问题,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市场发展和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具体操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光伏市场的发展,中国需要协调一致的政策环境和健康规范的商业环境,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

光伏产业蓄势待发平价消费两至三年可期

尽管由于经济不景气、贸易摩擦加剧等原因,世界光伏产业发展出现暂时困难,但未来光伏产业向好发展的根本趋势没有逆转。2011年全球光伏发电累计安装量达到70GWp,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在2011年基础上给出的2012-2016未来5年全球市场保守预测,按照适中速度和政策驱动速度两种情景,2016年全球光伏市场累计安装量将分别达到207.946GWp和342.810GWp。显然,大趋势表明,光伏市场依然处于持续高速发展阶段。

而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光伏生产大国正在走向向光伏应用大国。最新公布的国家“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中国太阳能发电的累计装机将达到21GW,比最早讨论的5GW的目标多出了16GW,彰显了我国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我国“十二五”及2020年光伏发电规划发展目标为累计安装量分别达到21GWp和50GWp,实现目标后,2015和2020年光伏发电对我国总发电量的贡献分别为0.4%和0.87%,比例仍然很小,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的分析,在欧洲,电网对居民的零售电价大约在0.2-0.25欧元/kWh,而光伏发电的合理电价大约在0.10-0.15欧元/kWh,光伏发电比电网发电还要便宜,达到了平价消费的水平。而2012年中国西部的合理光伏电价大约为1.0元/kWh(年满发1500小时),中国东部的合理电价大约为1.3元/kWh(年满发1100小时)。中国东部平均白天工商业用电价格在0.925元,如果光伏成本再下降30%,即可以达到平价消费的水平。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光伏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中国也有望在今后二至三年内进入光伏平价消费时代。

资金充足政策支持光伏市场发展亟需协调

我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量近几年发展迅速,这得益于2009年3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等颁布实施的金太阳示范工程以及2011年发展改革委颁布实施的上网电价政策。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2011年我国完成了2.7GWp光伏系统的安装,其中并网发电位2.2GWp,使我国同年底的累计安装量达到3.5GWp。

王斯成表示,中国有完整的政策体系、充足的资金和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光伏发电的市场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他认为,目前中国光伏发电的市场发展的障碍不是成本问题,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市场发展和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具体操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

以配电侧并网的分布式发电来说,无论是金太阳示范工程还是光电建筑项目,都属于配电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这两个国家项目都是属于初投资补贴,用户侧并网,抵消电网电量的商业模式。目前还存在用户侧并网难、合同能源管理难推行等问题。

在用户侧并网的问题上,按照项目原则,所有金太阳示范项目都应当允许光伏系统在用户侧并网,以抵消电网电量的方式运行。但是在实际实施中,地方电力公司常常要求光伏系统升压并入公共配电网。这样一来,开发商需要增加升压站的投资,而且只能享受到脱硫燃煤电价,而不是零售电价,使得项目的经济效益受到损害。到目前为止,电网公司并没有给出用户侧并网的技术原则,致使地方电力公司在核准用户侧并网的光伏项目时无章可依。

按照金太阳示范工程的规定,对于项目开发商和建筑业主非同一主体的项目,可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实施,即安装光伏系统后,建筑业主将节省的电费支付给光伏开发商。电网公司认为是“变相卖电”,属于违反电力法,很多地方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在开发商和建筑业主之间也常常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产生矛盾。因此需要针对此类项目出台规范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和交易标准,否则开发商将面临很大的潜在风险。

除了上述问题,还存在收费标准不明确、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严重滞后、企业之间拖欠款严重、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以及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等。总之,上述问题不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光伏发电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标准先行超前部署完善法规贯彻执行

2011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安装量达到3.5GWp,虽然这只占70GWp的全球光伏发电累计安装量的5%,与我国总能耗占全球20%相比,光伏的安装量显然太小,加速光伏发电市场开拓依然是我国今后的迫切任务。

针对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员许洪华表示,太阳能发电在未来能源构架中最可能占主导地位,未来光伏产业发展要超前部署,系统推进。瞄准太阳能技术前沿,跨领域、有计划的支持一批创新性课题和产业化与应用重点课题,面向全产业链,提高转换效率,降低成本。

王斯成则建议,光伏产业应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先行,可由电网公司牵头,管理部门和光伏业界协助,真正做到科学、透明、可操作。另外要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中涉及到的各项收费标准,尽快制定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允许光伏开发商在非自有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与建筑业主实现利益分配。

面对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欧盟反倾销立案,赵玉文分析,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科学有序的开拓国内光伏市场,其关键在于如何完善和整合现有的法规政策。他认为,应完善“上网电价法”实施细则,按照不同资源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在电价上体现各利益攸关方的权益,并且要加强监管,使法规在全国有效实施。另外要把“金太阳”和“光伏建筑”示范工程的补贴政策一并提升到“上网电价法”体系中,学习和借鉴欧洲经验,使我国光伏市场的发展更加科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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