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5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
据介绍,这次支持范围包括在可利用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集中连片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MW;利用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既有建筑等条件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利用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
记者了解到,获得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自建自用的电力用户、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微电网)投资经营主体之一,且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示范项目必须经济效益较好,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规模、安装方式与建筑、电网条件基本匹配,并且建筑屋顶易于改造,改造投资较低,对与新建厂房整体规划建设的项目优先支持。
据悉,今年的补助标准为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独立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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