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尚“无为”。“无为而治”的“无为”,决不是平常我们所理解的一无所为,无所作为。“无为而治”的精髓是“不妄为”,不随意为之,不违道而为之。与此同时,对于那种符合道法运行的东西,则必须以有为的形象出现,最终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境界。
“无为而治”反对的是与民争利、劳民伤财的行政行为。
光伏电站审批难 “路条掮客”随之而生
光伏电站投资商获取“路条”的过程是这样的:对光伏电站项目做前期规划、勘探等工作,继之与地方政府对接,拿下项目土地,并获得电网接入的初步许可意见,最后从地方发改委处拿到项目前期工作“路条”。
此中,“路条”掮客随之而生。“路条”掮客并非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而是成立多个公司,一一对接地方政府的各个光伏项目,继而将拿到的项目“路条”转让给专业的光伏电站投资商。
沈云解释说,“路条”掮客多为项目所在地人士,在土地审批、电网对接和政府公关上均有强大的优势,这一点非民营投资商可比,甚至较之五大电力集团更有优势,“部分国企投资人的项目就是从‘路条’掮客手中买来”。
2011年中国光伏安装量为2.89GW,仅次于德国和意大利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依据多位业内人士的预计,约有1GW的规模由“路条”掮客拿下,由此衍生出2亿-4亿元的佣金市场。
光伏电站投资商拿下“路条”之后,还需要经过可研、环评等关,最后得到发改委的核准方能动工建设。
沈云说,做可研报告需花费一二十万元,环评约需20万元,所有的支持性文件最后需花费100-120万元,“这些都需要专门的机构去做”,但如若委托中间方,并最后通过核准,总费用约需“200万-300万元”。一个10MW左右的光伏电站从开展前期工作到最后核准,如果从“路条”掮客手中完成,共约花费300万-500万元。
国务院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指出,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称,2011年以来,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此次国务院提出,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无为而治”并非不作为 而是顺势而为
中国光伏业进入“寒冬”已持续近一年多,而悬在中国光伏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日前也终于落下。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双反”案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对此,业内专家呼吁,在短期内,中国光伏产业走出困境的唯一道路是快速发展我国国内光伏发电。从而,为我国光伏企业生产的电池和组件开辟出一个大的市场。
开辟国内光伏市场是大势所趋,政府因势利导,在国家政策层面的应对措施已跟进。
国家能源局于9月28日印发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以财政资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业界普遍认为,这将是政府启动国内市场的积极信号。
“这反映了电网公司对光伏发电的态度较之过去发生重大转变。” 孟判断,上述光伏并网工作文件,将意味着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会提速。
权限下放 光伏并网难题将获重大突破
权限下放地方电网、并网费用由电网公司承担。
在孟宪淦看来,《光伏并网意见》将在两个方面突破国内光伏应用的瓶颈问题。
首先是权限下放。即项目核准、电网接入、工程验收等权力下放给地市一级的电网公司,且电网接入及其方案免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只要是在300千瓦以上且在1万千瓦以下,相关业主单位只要持有关文件到地市级电网公司营业部客服中心办理手续即可,另外,规定电网公司必须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审核工作。
“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一个项目往往要层层审批,且要花费百万元的费用。而这一文件就明确了审批权限和流程。”孟表示。
其次明确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介入公共电网的费用由电网公司承担。
“过去国家虽然也曾给予电网2分钱的补贴,但主要还是由项目业主单位来负担。” 孟宪淦向本报记者表示,该政策将让国家电网承担并网费用,彰显了电网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力度。
近些年,随着光伏发电的大力发展,并网难问题成为业内呼吁的重点。在一些光伏企业看来,并网困难和限电较多,表面看受制于技术因素,但更深层次的症结是电网企业在上网方面不够积极,处于垄断地位的电网缺乏利益驱动和变革的动力。而电网人士也有其观点,即风电、光伏发电称为不受欢迎的“垃圾电”,这些间歇性、随机性的电源增加了电网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尤其是调度机构承受了更大的压力。
从《光伏并网意见》看出,电网公司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究其原因,可能与国家当前大力启动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如《通知》第五条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要配合落实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本着简化程序、便捷服务的原则,规范并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标准和管理程序,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应用。”
简化光伏电站并网审批流程早已在地方悄然兴起
8月28日,由广东省政协副主席覃卫东督办、省发改委主办的《关于加快广东省光伏发电应用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在省政协召开。覃卫东出席座谈会。笔者从会上了解到,广东将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把广东打造成为光伏应用大省强省。
提案办理单位回应称,目前广东省已有60个光伏项目列为国家金太阳示范项目,29个光伏项目列为国家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3万千瓦。下一步,广东省有关单位将继续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规定申请国家财政资金补贴和上网电价补贴,研究制定促进广东省光伏应用的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在我省的推广应用,打造广东光伏应用大省强省地位。
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蔡木灵称:“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广东省发改委正牵头组织制定《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进一步简化太阳能光伏项目审批有关程序。”广东电网负责人表示,广东电网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简化光伏电站的并网审批流程,开展光伏发电相关并网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光伏并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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