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正忙着准备应诉材料,虽然欧盟最后未必受理,但我们必须尽力争取最低税率。”日前,力诺集团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继美国实行“双反”调查后,欧盟又于近日对我国光伏业挥起了“大棒”,宣布“双反”立案,此举堪称欧盟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调查。同时,有消息称印度也想跟风加入反倾销行列。但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与之前的被动应对相比,市场可能因此受到影响的光伏企业绝大多数都在积极准备应诉。
不再“被动接受”,鲁企纷纷准备“应战”
“估计大选前后,美国就会对双反作出最后裁定。” 13日,力诺光伏集团总经理李秉霖告诉记者,今年5月,美国对我国光伏业进行了“双反”调查,对多家中国企业作出了征收31%到250%反倾销税的初裁。
“当初太过乐观,预计最终调查不会成立,没想到会是现在这个结果,好在我们对美出口不大,所以对企业影响有限。”李秉霖说,有了上次经验,这次对欧盟的“双反”调查会“积极应对”,以争取最好结果。
省内一家光伏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掌握的信息,目前国内多数光伏企业都准备积极应诉,而不是像上次面对美“双反”调查一样,只是被动接受。
“我们正在填写第一轮调查问卷,包括出口数量、产品价格、成本构成等相关财务信息。”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现在还难以预料最后的结果如何,但为了欧洲市场,还是要尽量争取最低税率。
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孙志军也表示,正在积极应诉,有关企业正在填写《抽样表》,主要涉及出口数量和金额。
据了解,在欧盟“双反”调查中,调查机构将向每家曾出口欧盟的中国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发出调查问卷,填写问卷即为应诉。在收到问卷后,欧盟将抽取5—8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被选中的企业即为样本企业,可以获得单独税率。“按照以往经验,欧盟一般会抽5家左右的大型企业。如果有未被抽中的企业认为应该享受更低的税率,可主动应诉向欧盟申请单独税率。其他没有被抽中或主动应诉的企业,则实施样本企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力诺集团法务部相关人士解释道。
据悉,此次调查持续时间预计为15个月,按照欧盟规定,立案后60天到9个月时间内,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终裁将在立案后15个月作出。
对欧盟早有防备,出口转战新兴市场
“我上周刚从德国回来,虽然7、8月份销售情况比较淡,但从8月底开始,需求已经明显拉升,估计接下来的3个月,市场会很不错。”李秉霖告诉记者。
欧盟市场对光伏企业究竟有多重要?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的光伏产品有70%左右出口到欧盟。“如果欧盟的裁定成立,对我国光伏产业的损害将是致命的,其程度远超此前美国的‘双反’。”省机电进出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美国、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相继发起的贸易制裁,已经开始影响到山东省的光伏出口。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8月,山东光伏组件出口降幅高达71.4%,并因此影响全省进出口下降5.15%。“其实,早在美国提出‘双反’调查后,我们就担心欧盟也会紧随其后。从那时起,就开始对整个市场布局重新调整。”李秉霖说,在力诺光伏的外销市场中,欧盟市场已经由年初的70%调整到目前的不到40%。
除了争取单独税率,许多企业也在考虑开发新市场,以此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压力。“再过几天,还要去一趟日本和澳大利亚。这几天,我们正筹划在澳大利亚开设除悉尼外的第二家办事处。”李秉霖告诉记者,同时,在泰国的办事处也在筹建中。另外,参加展会也由传统市场转到中东、亚太新市场,包括巴西、土耳其、约旦、沙特、印度等。
李秉霖说,核危机后,日本光伏市场需求增加很快。不久前,力诺刚刚取得日本JPEC认证,“国内拿到这个认证的企业不超过10家”。更重要的是,自今年7月1日起,日本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光伏电站的补贴政策调整为德国、意大利的2倍。“到目前为止,我们今年对日销售额已经达到去年的3倍。”李秉霖认为,除了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亚太地区,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需求上升也很快,未来潜力会很大。
印度跟风,“双反”多米诺骨牌效应显现
就在光伏企业寄望“新蛋糕”的同时,作为新兴市场代表的印度又加入到贸易救济的大军之中,这对光伏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日前,印度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已收到印度业界申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中国台北和美国或从上述国家出口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组装板或部分组装板进行反倾销调查。
对于印度此举,不少业内人士将其归咎为“美国‘双反’产生了坏效应”。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也认为,“印度就是跟着瞎起哄,证明自己的存在”。同时,由于目前中印光伏组件贸易额不过十几亿人民币,所以即便进行反倾销调查,也无大碍。
据一份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对印度出口的光伏组件贸易额约16亿元人民币,这与200多亿美元(约合1300亿元人民币)的对欧出口额相差较大。相比于占国内光伏产品出口70%份额、逾200亿美元贸易额的欧洲市场,即使印度政府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出台反倾销措施,对于国内光伏产品出口形势的负面影响也远逊于欧洲。
但有专家担心,这股反倾销浪潮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扩散开来,巴西等金砖国家甚至更多国家或会跟进。这个局面一旦形成,会对中国光伏产业形成灭顶之灾。
海外建厂“换”市场,能否绕过贸易壁垒?
面对一连串的贸易壁垒,也有企业考虑淡化光伏产业。济南新五岳光伏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欧盟裁定成立,征收超过30%的关税,很大一部分光伏企业都要面临倒闭的风险。光伏行业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目前,公司正在筹划转产,转向其他相关的新能源行业。
如果欧盟“双反”成立,光伏企业想保住这个传统出口市场,除了承担高税率,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省内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美国对华光伏“双反”仅针对产自中国大陆的电池片,因此大量国内企业通过采购中国台湾电池片生产组件以规避美国的双反税收,成本虽略有上升,但增幅远小于惩罚性关税的税率。
相比之下,此次欧盟将反倾销调查范围扩大至硅片、电池、组件,一旦最终裁决倾销行为成立并征收反倾销税,则国内企业避税途径将仅剩海外设厂这一条路,但带来的后果将是成本大幅升高。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实施“双反”调查时,力诺就在美国收购了IBM公司的一座厂房,计划建设700兆瓦的生产能力,通过海外设厂的方式规避风险。目前,该工厂正在进行一些改建工作,明年有望正式投产。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海外设厂的方式规避欧盟“双反”调查,其实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光伏企业转移到国外的多是后道组件工序,不太可能转移硅片、电池片产能。由于欧盟反倾销针对整个产业链,因此只转移后道工序并不能规避反倾销税。
光伏企业开“挖”内需,加速国内建电站
“其实国内有极大的市场空间。”13日,在力诺集团“万间屋顶阳光计划”启动仪式上,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表示。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因受国际市场疲软、欧盟“双反”影响,光伏出口压力大,国内光伏产品市场供需失衡,着力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是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建电站,一方面可消化过剩产能,另一方面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李秉霖说,目前,力诺光伏集团30%—35%的产品内销,预计未来这一比例将达到50%。随着光伏电站的加速布局,其8成内销产品将实现集团内部“消化”,为力诺电力集团提供上游产品。
记者了解到,所谓“万间阳光屋顶计划”即是充分利用高校、工矿企业、公共设施等屋顶闲散地建设太阳能屋顶电站。启动仪式上,力诺电力集团还与山东大唐集团、山东时风集团等签订了约60MW的屋顶电站建设项目。
力诺电力集团总经理张锋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45000家,按每个企业平均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计算,总计约有1.76亿平方米的屋顶面积。如果30%屋顶安装太阳能电站,可以安装约2000MW光伏电站,年发电量25亿度,占山东省总用电量的7%,相当于满足10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2007年,光伏的上网电价在4元/度,现在5年过去了,今年上网价已经降到1元/度,甚至在局部地区已经实现了平价上网。”石定寰认为,价格的降低,为光伏电站大规模应用创造了条件。他同时透露,国家也在研究给予光伏行业更大的政策扶持,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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