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各国最新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政策,总体可分为三类。第一是光伏应用地区(主要是欧洲)对太阳能光伏政策调整,表现为上网电价补贴的不断调低,以及设定年度补贴安装量上限等;第二是新兴地区新推出太阳能光伏支持政策,如发布明确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第三则是相关太阳能光伏的贸易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制裁。
国际主要应用地削减补贴
欧洲各国上网电价补贴呈不断削减态势。
从主要光伏应用地区对太阳能光伏政策的调整来看,欧洲各国呈上网电价补贴不断削减态势。其中,德国的10MW以下的光伏系统的上网电价补贴从0.32欧元/千瓦时,到2012年初已经降到0.135欧元/千瓦时,且从2012年5月起,德国将按照每月0.15欧分/千瓦时的幅度逐月削减光伏补贴。
与此同时,欧洲各国也在收紧予以补贴的光伏电站安装量上限(Cap)。如法国确定年度补贴安装量上限为500MW,德国则给出2012年的安装目标为2.5GW到3.5GW,相比2011年全年7.5GW的安装量已经下降了约一半,而且从2014年起,德国还将每年削减400MW的安装量,并争取在2017年将年安装量限定在900MW~1900MW之间。
面对不断下行的上网电价补贴和欧洲各国不断收紧的光伏政策,必然对全球光伏市场产生显著的冲击。
2011年,欧洲太阳能光伏市场规模为21.9GW,占全球光伏市场74%。而根据EPIA在2012年5月出炉的市场预测报告,在缓慢模式(Moderate)下,2016年欧洲的光伏市场规模仅为10.3GW,不足2011年的一半,仅占全球市场比重的26.5%。即使在政策驱动模式(Policy-Driven)下,2016年欧洲的光伏市场规模也只有24.8GW,占全球比重的32.1%。总之,规模收缩,比重下降,很可能是未来几年欧洲太阳能光伏市场的主旋律。
与此同时,上网电价补贴的削减也让光伏产品价格面临更大的压力。从2011年初至今,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在2012年初组件价格已经低于1美元/瓦,与2011年初接近1.70美元/瓦相比,下降幅度超过40%。最近,更有组件交易价格低至50~60美分/瓦的消息。而光伏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对光伏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了极大的挑战。
贸易摩擦增多新兴市场走高
新兴应用地区推出了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
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更多的贸易摩擦与冲突,使得太阳能光伏领域的贸易保护政策抬头。2012年3月21日,美国公布了针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结果,初步裁定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出口补贴,并将对这些产品征收2.9%至4.73%不等的反补贴税,最终裁定将在今年10月颁布。
2012年5月17日,美国宣布有关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并裁定对中国企业课以31.14%至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不仅如此,在美国提起双反诉讼的厂商Solarworld表示,其计划于今年年中在欧洲发起针对中国太阳能制造商的反倾销诉讼。
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结果显然将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企业的对美出口,如此高额的反倾销税率相当于美国已经完全关闭了中国光伏产品进口大门。假如说美国太阳能光伏市场规模有限(2011年约占全球市场的5.6%),那么更让人担心的是,如果当这种状况进一步蔓延到欧洲,当占全球光伏市场比重70%以上的欧洲市场开始关闭市场大门的时候,中国的光伏产业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
当然,对中国大陆光伏企业的双反裁决,将会间接促进中国台湾光伏企业的对美出口,这对中国台湾光伏企业来说应该是利好消息。
在欧洲收紧光伏应用政策的同时,一些光伏应用的新兴市场地区相继出台了光伏发电的促进政策。2011年,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应用地区推出了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2011年7月,中国推出上网电价补贴措施,预计当年装机容量达到2.7GW,接近全球总量的10%。而中国的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目标,更明确提出到2015年,光伏发电将达到15GW,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除了上网电价补贴之外,其他促进光伏应用的政策也在不断推出。如在2011年8月,日本便通过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并将于2012年7月起实施。根据这一法案,电力公司有义务购买个人和企业利用太阳能、风力和地热等方式生产的电力,以鼓励并普及可再生能源发电。
加强中国光伏业持续竞争力
光伏市场的重心将从欧洲逐步转向其他新兴地区,中国光伏企业应高度关注。
未来,光伏市场的重心将从欧洲逐步转向其他新兴地区,对这一趋势,中国光伏企业应该予以足够的关注。特别是中国国内光伏市场,随着中国上网电价补贴措施的出台,2012年则有望达到4GW。
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对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有着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制造能力,是全球光伏产品制造大国,我们更应该成为光伏产品的应用大国。
对此,我们建议政府进一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推进光伏项目的并网应用,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小规模屋顶项目在中国的发展。
一是提升创新能力,发展中国光伏企业的持续竞争能力。一方面,随着太阳能光伏产品效率的不断提升和成本的持续下降,使得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指日可待。在产业竞争愈加激烈的情况下,中国光伏企业通过提升技术和改善管理,推进光伏产品效率提升、质量提高和成本下降,对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光伏产业各类新技术还在不断发展中,关键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将对产业的发展方向产生根本影响。对此,建议政府应以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的技术研发,实现产业不断创新升级,使中国光伏企业具有持续竞争力。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水平,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实现产业有序发展。目前中国光伏产业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各类企业参差不齐。中国光伏产业的进一步整合,产业结构水平的提升,将有助于中国光伏产业提升规模经济,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实现产业有序发展。为加强和推进光伏产业的有序发展,建议中国政府能够设立统一的新能源对口组织机构,加强政府在项目并网、产业标准、技术评价、产品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和引导作用。
三是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强交流与合作。面对日益加剧的光伏市场的贸易摩擦,建议中国政府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对,避免双反制裁等事件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更大的冲击。对此,我们呼吁相关各方加强沟通,共同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问题,推进和保障光伏市场的贸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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