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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十二五”规划目标调高上暂不封顶

   2012-10-15 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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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太阳能发电规划开始,到最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出炉,十二五规划的

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太阳能发电规划开始,到最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出炉,“十二五”规划的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已提高了四倍。国家能源局在通知中特别强调,“加强规划评估,适时调整完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太阳能发电规划评估,根据发展形势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从规划的修订过程看,这是对此项规划科学性的最好注脚!

目标调高上不封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省区为重点,建成太阳能电站500万千瓦。”而国务院7月份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9月,国家能源局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中,2100万千瓦这个数字再一次被强调。

在产能过剩和欧美“双反”危机笼罩下,国内光伏厂商渴望政府出台政策,刺激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目前最新公布的“十二五”太阳能发电发展目标,虽然2100万千瓦的累计装机容量低于业界4000万千瓦的预期,但我国光伏厂商却从中看到了希望:国家没有看衰而是在力挺国内光伏产业。

据了解,“十二五”太阳能的装机目标迄今已修订过4次,从最初的500万千瓦一度上调至1000万千瓦。在今年5月的一场讨论中,再度上调至1500万千瓦。此后,根据海外“双反”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又调高至2100万千瓦。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 《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解读是,其具体提法是“2100万千瓦以上”,意味着“上不封顶”,“这主要是考虑到未来市场实际发展可能会超过2100万千瓦,所以‘留了个口子’”。

“没有一项‘十二五’规划目标像光伏这样翻来覆去调了多次,这其实表明光伏市场形势的发展的确太快,很多时候都超出了预期,因此需要留有余地。而这也是规划科学性的体现。”孟宪淦说。

优先发展分布式光热发电成气候

国家能源局在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通知中要求,太阳能发电发展应立足就地消纳,优先分散利用。

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要综合考虑太阳能资源、承载物(或土地)资源及并网运行条件等,所发电量立足就地消纳平衡,优先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和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成并网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经济性与光伏发电基本相当为前提,建成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在上述规划中,国家能源局计划在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四川的高原地区、辽宁西北部、吉林西部、黑龙江西部和山东部分地区,稳步推进太阳能电站建设,在确保资源条件与建设条件可行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部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国家能源局还表示,将鼓励在河北中南部、山西中南部、山东、四川与东北各主要城市工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欧美国家已相当普遍和成熟。德国、意大利等国的光伏建筑应用占比已很大。在美国,2010年光伏建筑应用有67%应用在非公用建筑上(居民与商业建筑)。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中国光伏发电占社会用电总量不到0.1%,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光伏发电受电网制约,并网难,同时光伏电站多建在偏远地区,电网未覆盖到位,发出的电难以外输。而推广光伏分布式发电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带领中国光伏产业突破目前的困局,真正迎来行业发展的“春天”。

为了达成上述目标,规划提出,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机制改革,完善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建立有利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为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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