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光伏制造大国,我们牢牢掌控了70%的光伏产能和50%的全球市场,在2011年TOP10组件制造商中,中国大陆占据7家。可是中国的 光伏终端市场却发育迟缓,业界把2011年才算为“中国光伏应用元年”。201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为3GW,只占到世界光伏市场的7.8%,这和中国的 光伏制造大国地位是完全不相称的。过渡依赖海外市场的严重后果就是中国失去定价权,在别人屋檐下,只能看他人脸色,到处被双反,受制于人。
那 么中国光伏市场为何发展如此滞后呢?问题到底出在哪呢?国内光伏市场的瓶颈不是成本和技术,而是并网难。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 收益途径是依靠发电来收回成本。发电使用有两种途径:1.自发自用2.出售给电网,就是并网上传。目前,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电网要求必须自发自用, 不许上传。光伏多余的电上传电网本来是最经济的消纳渠道,现在被电网封死了。只有对于经过特许权招标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才可发电上传,真正售电。这部 分电站每年额度是很小的。并网的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光伏市场的发展。
一个光伏电站从立项到建成并网,中间要经过多少环节、拿多少许可证、递交 多少申请资料,至今没人统计过,也没人说得清。当前电力监管权力分散,政出多门。电价权和电站项目审批权在发改委(部级),电力监管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在电 监会(部级),新能源规划和能源节能的政策、光伏电站特许项目招标在能源局(副部级),电力调度权在国家电网(部级),规划许可在电力设计院(国网直 属)。另外不同地方,机构设置还不完全一样,责任分配还有差别。不要说咱们光伏人,就是连体系内地方官员很多都对审批环节蒙灯转向。
建光伏 电站首先是需要拿到发改委的立项许可-“路条”,之后还需要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规划、并网、土地许可等关键环节的批准,长路漫漫。其中电网审 批是最大的门槛,投资人永远的庝。审批环节过多,给权力寻租留下充足的操作空间,必然导致腐败和低效率。目前一个新职业“路条”掮客应运而生。凭借人脉关 系,买卖路条,谋取暴利。新能源从来都是这些长袖善舞者的舞台,国家的权利成为了私人买卖的商品。
正是并网的难度遏制了民间资本对光伏电站投资的积极性。并网的风险造成投资收益无法保障,很多投资者只能知难而退。
那 么电网为何要排斥新能源并网呢?一谈到光伏并网,电网的官员还有所谓的电力专家学者,就总会煞有介事地拿电网安全来当盾牌。什么逆流、不可控电源节点、可 靠性和电能质量等等,先不说技术上的问题,大家看看:印度都在鼓励光伏并网,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咱电网缺钱还是缺人?电网技术如此落后谁应该负责?电网发 育迟缓全国人民就必须一起蹲班吗?电网是否应该与时俱进跟上新能源发展的脚步呢?
实际上,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总量达到 60GW,光伏发电量只占整个发电量1.3%都不到,这其中还只有30%是分布式发电。而目前光伏总装机约3.6GW,分布式才0.2GW,发电占 比<0.03%,影响几乎可以忽略。参考国外,在政策推动下,分布式发电装机占比相当高,德国达到20%,日本和印度分别达到14%和18%,美国 占7.8%,电网并没有经过大规模改造。总之,现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根本不存在技术性并网阻碍。
并网难的官方解释是由于电网安全问 题,实质上是利益分配问题。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直接导致电网减少一度电的价差收入。所以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并网的积极性不 高,甚至阻碍可再生能源并网。而利益问题的根源又在于体制,在目前的电力体制下,电网是电力市场上唯一的买方(针对发电厂)和卖方(针对用户)。垂直一体 化垄断了输电、配电、售电的电网体制正是症结所在。分布式光伏侵犯了电网对于售电的垄断,给了用户更多的自主用电选择权;侵犯了电网对于配电的垄断,需要 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并网的秘密在我们面前越来越清晰了,它在业界早已不是秘密,而是由一个个潜规则串联而成的商业游戏。
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输电网、配电网和电力用户组成的整体,是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并输送和分配到用户的一个统一系统。发电厂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经过电网将电能输送和分配到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从而完成电能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
电力产业的产销与其他产业相比显著不同,其产品一般不能大规模储存,(储能还不成熟),电力生产过程是连续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是在同一瞬间完成的,因此发电、供电、用电之间,必须随时保持平衡。
电 力关系到国计民生,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是世界公认的公用事业,其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强烈的自然垄断特性。自有电力以来,世界各国长期对电力企业实行 公共管制,普遍采用垄断经营和国有产权形式进行运营。但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情况已大不相同了,某些原来被认为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业务或环节,其壁垒己经 被逐渐克服,电力行业的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属性已不再成立。更进一步的是,随着可再生新能源的兴起,原有为传统能源电力而生的某些垄断环节不可避免的限制 了新能源的发展脚步,必须寻求突破。
首先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是最容易的,输电环节由于高压线路不可能重复建设必须是垄断的,配电环节可以是垄断性的,也可以是竞争性的,售电环节完全是可以竞争的。
2002 年按照电力改革要求实行“厂网分离”,中国的电力经营模式从电网的垂直一体化垄断模式过渡到发电竞争上网模式。输电、配电和供电由国家电网统一管理和垄断 经营,电网作为单一购电方向发电厂买电,作为单一卖电方向终端用户售电。这是打破电力体制全垂直垄断最为初级的形式,这种输配不分的单一购电机构模式在市 场化改革中只能是一个过渡模式,因为该模式的最大问题是买方和卖方单一,无法实现充分竞争。发电公司不能选择客户,终端客户没无法选择供电商,无法保证市 场交易的公平性。这就像一家企业不仅垄断了高速公路,还垄断了这条高速公路上的所有运营车辆,公路两端的客人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同时这种模式.无法适应电力生产的分散化趋势。随着新能源的发展,除了专门的发电厂之外,家庭和企业也将可能成为电能的提供者,将自己生产的富余电能通过电网出售给其他用户。电网往往利用在输配的垄断地位排斥分散化电能提供者。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电气自动化水平突飞猛进。已具备实施输电和配售分开,建立多买方-多卖方的充分竞争市场的条件,向完全趸售竞争模式迈进。目前国家正在启动的下一轮电改方案正是“输配分离”,剥离电网的配电、售电功能,回归其输电职能,在用户侧引入竞争。
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两次提及“输配电”,一是提出“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二是要求“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进入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攻坚阶段。
改 革的下一个目标“输配分开”,剥离国家电网的配电、售电职能。将各省级中/低压的配电网络改制成地方供电公司,独立核算。将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 从国家电网剥离出来。国网仅保留跨省间(特)高压输电网络,作为输电通道和电力交易的载体。国网不再参与电力交易,只收取过网费,就相当于只收高速公路的 过路费。
当完成电网的输配分离改革之后,国网成为开放的输电通道,退出电力市场的买卖和电力调度。配电网在各地方供电公司的管理下,改造升级,吸纳接入配电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电力。
这 时从政策上,可以推出中国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法》。它的有效性已为欧美所证明。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发电开放的国家,政府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无 条件地高价优先收购光伏发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即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Tariff:FIT)。其法案的基本原则是1.强 制入网2.全部收购3.规定电价4.逐年递减。这一法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为光伏用户提供了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极大地推动德国光伏 市场的扩大,使德国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光伏市场。
光伏的特点除了可再生和清洁外,还具有能量密度低、带有随机性、尚不能商业化储存的特 性,最适合的是采用分散式/分布式开发方式,建在用户侧,所生产电力主要自发自用,多余上传,发电不足从电网购电。容量小,电压等级低,接近负荷,接入配 电网。中国应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为接纳新能源,配电网需要进行智能电网改造升级,以支持多样化的电源并入,实现可靠消纳。传统配电网 一般是单向放射形的,由于接入分布电源,保护装置上流经的电流就可能有单向变为双向,需要具有方向性的保护装置。主电网和分布电源间要能够依据需要自动无 缝解列、并网,或成孤岛运行。在用户侧,安装智能电表,用户能够与电网进行双向通信,支持发电倒转,以净用电量计费。这就是欧美电网能够迅速适应新能源电 力,得以实施强制光伏上网法(FIT)的原因和技术保障。
总之,在没有实现平价上网(不管是发电侧还是用电侧)之前,光伏都是政策市场。没 有并网的支持、没有补贴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应用和市场竞争,就没足够的机会和动力去自身完善,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要打开国内新能源市场,必须首先 从国家层面上推行电力机制改革,输配分离,使电网的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电力调度机构与盈利主体分离。通过政策法规,让供电企业强制执行买新能源电 力的义务,让电力用户和社会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我们毫无奢望,只是期待电网能够公平开放的面对新能源电力的接入,社会能给可再生能源营造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当并网不再有秘密,而是公开透明之时,光伏走入普通百姓的那一天就即将到来,这就是我们光伏人最大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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