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我国太阳能光伏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判结果,我国应诉光伏企业将被征收最高31.22%的关税,不应诉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50%的惩罚性关税。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微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并非从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角度出发,而是完全出于政治目的对中国的强项进行打压。
根据报道,此次征税牵涉的数家光伏企业中,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22%,天合光能31.14%,英利等其他应诉企业31.18%;未应诉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率249.96%。
对此,霍建国指出,光伏产业在国内发展难度较大,属于出口依赖型产业,而中美光伏产品的成本差异不到30%,如果增加30%的税额,会导致美国市场暂时很难再进入,进而对向美国出口光伏产品的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霍建国表示,美国不是中国光伏企业的主要市场,在所有出口比例中占据大约百分之十几,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所占比例相对更大一些。他认为,而未来欧洲市场不排除效仿美国征税的可能,但现在来看还不至于。
对于中国政府应采取的应对措施方面,霍建国认为,政府应有一些反应,因为光伏属于战略性产业,对经济促进、摆脱危机都有好处,所以各个国家对这一行业都有一定的支持手段。而中国涉及到的几家企业大多在美国上市,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成本也比较合理,且其很多配套件都从美国进口,这些都是在抗辩过程中对中国企业有利的条件。而美国除了一些中间环节企业与中国有冲突外,下游企业并无冲突。
霍建国认为,就像之前的轮胎双反案一样,美国对中国企业提高关税,导致中国的产品出口减少,美国自身必须要承担其他环节的成本上涨,这么做属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认为,美国对中国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并非从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角度出发,而是完全出于政治目的,对中国的强项进行打压。至于中国是否会提升对美国进口产品的税额这一问题,霍建国认为这要看事态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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