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必须从国家层面对整个光伏产业进行统筹研究和规划,通过重组整合,提高企业竞争力;要把产业发展与上网应用联系起来,突破关键技术。
2011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发展形势日趋严峻。“产业整合”成为新闻媒体关于光伏产业的报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那么光伏产业应该如何整合呢?有专家认为,应以市场的眼光看待问题,由市场自动去调节产能。但事实是,在“全国皆光伏”的局面下,完全依赖市场机制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并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应加快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组织,以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为基础筹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倡导行业内部抱团发展,互信互助。
其次,应加快制定并实施国内光伏产品和系统标准,完善光伏产品和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从国家层面扶持几家光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产品的认证、监测制度,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和光伏发电系统验收。
最后,应坚持扶优扶强,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加快发展,对重点光伏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重点光伏企业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光伏企业可在资金扶持、承担国家项目、金融信贷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鼓励政策。 而要使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尽快走出目前的困境,不但要积极推动光伏产业重组整合,还要把产业发展与上网应用联系起来。通过夯实上网基础,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商业模式创新。
一是完善上网补贴政策。要体现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按区域太阳能资源情况确定上网电价,并且电价需适时随产业的发展进行调整。另外,上网电价要与电力的品质挂钩,“电力”也是一种商品,应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即电力输出稳定、质量好、可预测,价则高。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和并网技术标准。国家各相关部门以及电网公司之间加强协调,统筹规划全国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一方面应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全国太阳能资源的开发目标和方案,优先开发太阳能资源丰富、当地消纳容量大、电网输送能力强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光伏发电并网技术研究,制定大型光伏电站以及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标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三是尽快破解并网“瓶颈”。针对分布式能源和与之相互依存的微网系统发展特点,推动《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探索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自建自发就近使用”的光伏发电全新模式,寻求“用户、电网、投资方”等相关利益方互利互惠的解决方案。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分布式发电系统建设。在当前的光伏产品价格水平下,光伏系统投资约为1.3万元/kW,发电成本约在1元~1.5元/千瓦时之间,基本上与东南沿海地区高峰时段的工商业用电持平。鼓励在用电成本高、电力紧缺且经济条件允许的地区,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低压入网,实现“就地发电、就近使用”。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