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3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提升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水平,中央财政近日安排185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这个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补助,鼓励在一些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光伏发电。
据介绍,此次补助标准为:对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构建型与支架型),补助标准为5.5元/瓦,对建材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补助标准为7元/瓦。所有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项目均要求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相应的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太阳能光电建筑使用太阳能光伏材料取代传统建筑材,使建筑物本身成为一个大的能量来源,其发电率和成本比值佳,并且兼具美观因素。太阳能光电建筑可以实现部分或全部供应建筑用电,并且现有建筑也可用改装方式成为太阳能光电建筑。为此,江西省今年光电建筑应用政策重点向绿色生态城区和一体化程度高的项目倾斜,鼓励在绿色生态城区的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光伏发电,从整体上实现资源节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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