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地推迟之后,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政府正式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步裁决,最高税率为4.73%,最低则为2.90%。此外,美国商务部将于5月中旬公布反倾销税率。尽管“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并非一锤定音,最终关税需要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完成调查才能确定,但中国光伏产业界仍然心存担忧,认为反倾销税将远高于反补贴税。
如果反补贴税加反倾销税叠加税率在20%-30%,将给国内光伏企业带来沉重的打击,国内企业将基本失去美国市场。不仅如此,业界还担心美国政府的行为会带来不良的连锁反应,比如欧盟的效仿。
毋庸置疑,美国的贸易保护行为势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前,中美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可谓在“一条船上”,互有需求,完全可以互利互惠,和则双赢、斗则双输。
一方面,美国市场需要中国价廉物美的组件产品提升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动力,一旦对中国实施“双反”,将导致负面的连锁反应。这一点已得到美国光伏领域的大型企业共识。美国GTAT集团高层就曾向笔者表示,正是中国优质廉价的组件带动了美国光伏市场的成长,让美国家庭享用到更多、更好的清洁能源,任何增加成本的行为,例如ITC关税,对美国和全球的光伏产业都是有害的,这些关税将增加光伏消费者的成本,阻碍美国就业市场的成长,并减缓在新能源以及技术发展方面的投资。“太阳能正在缩短与传统能源之间的差距,但是这个过程将被贸易保护主义和价格上涨损害”。
另一方面,中国已经成为进口美国多晶硅大户。美国对中国多晶硅出口量从2008年5371吨增长至2011年17476吨,增长幅度为225%;出口额从2008年7.5亿美元增长至2011年10.4亿美元。另外,美国还对中国出口光伏设备。一旦海外市场大幅萎缩,中国企业势必减产,这对美国多晶硅产业及光伏设备业均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遗憾的是,美国的“双反”案还是会落地。那么,对于中国光伏产业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反客为主”。只有加速扩大内需市场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可喜的是,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光伏内需市场正在逐渐打开。“十二五”期末我国光伏装机量目标升至10GW。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要扩大光伏发电市场,积极培育多样化市场,并提出成本下降目标:到2015年光伏组件成本要下降到7000元/千瓦,光伏系统成本要下降到1.3万元/千瓦,发电成本要下降到0.8元/千瓦时。一旦发电成本降低,国内光伏市场将进一步被激活,企业也将壮大。
《规划》还指出,到2015年将形成1家5万吨级多晶硅企业,2-3家万吨级多晶硅企业;1-2家5GW级太阳能电池企业,7-9家GW级太阳能电池企业;1家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光伏企业,3-5家年销售收入过500亿元的光伏企业;3-4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光伏专用设备企业。
随着企业竞争力的增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光伏业在美国政府面前不会如此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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