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五方面服务措施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这五方面措施包括:一是确定黑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适用范围是: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根据测算,该范围能涵盖所有的屋顶和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
二是提供相关优惠条件。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电网企业将按国家政策全额收购富余电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费。
三是做好并网服务。由地市公司负责具体并网工作;由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一口对外,减少业主协调难度;380伏电压接入项目类似业扩报装流程办理,减少管理环节;限定并网关键节点时间,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45个工作日(不含工程建设时间);随时提供并网相关问题咨询服务。
四是为接网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由分布式光伏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以及接入公共电网的接网工程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省电力公司将为公共电网改造和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系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接入系统方案一经业主确认,地市供电公司即可安排实施,省电力公司纳入投资计划,确保电网和光伏项目同步实施。
五是合理确定接入系统技术原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专线或T接方式接入系统;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送出线路的继电保护不要求双重配置;380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只要求电量信息上传功能。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