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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进军光伏的“天赐良机”

   2013-06-18 世纪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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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光伏产业从2006年尚德上市为标志,短短两年时间就取得世界产量第一的宝座,随后,一直占据全球产量的半壁江山。但在光伏产业

中国光伏产业从2006年尚德上市为标志,短短两年时间就取得世界产量第一的宝座,随后,一直占据全球产量的半壁江山。但在光伏产业中起中坚作用的公司,都是民营企业,如尚德,赛维,林洋,天合,阿特斯,英利等等。

国企和央企在光伏产业虽然也有不少投资,但大部分集中在当时利润很高的多晶硅环节,如天威、川投、国电等。在投产后,由于技术和管理问题,成本居高不下,成为中国光伏行业全产业链中唯一成本高过国外厂家的环节。因此,可以说,央企在光伏制造业的投资中,基本上是失败的。而央企在光伏电站方面的投资,则表现尚可,五大电力公司加上地方电力公司,以及中节能、华润等,都在西北建设了不少电站,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由于造价高出平均水平,央企所建设的电站的赢利能力也比民营企业建设的光伏电站弱很多。

是光伏产业不适于央企吗?不是。

光伏作为新能源的一种,目前,不仅在新能源中逐渐占据主要角色;而且,随着成本的下降,也将逐渐与传统能源一争高下。对于这样的一个产业,央企有着资金、政策和人员的优势,没有任何理由不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而且,当光伏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支柱能源的时候,央企成为光伏产业主角,也是天经地义的,否则,如果央企在这个很有前途的战略新兴产业的缺位,可能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央企过去在光伏产业表现不佳,主要是光伏市场并未真正启动,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也不成熟,入不了央企们的法眼。

现在,形势不同了。目前是我国央企进军光伏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理由有三:

第一, 两年多的光伏产业低迷,使得以前风光无限的光伏明星企业,面临捉襟见肘甚至倒闭的窘境。不少企业贫困潦倒、不顾一切地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出售资产和股份,这时候,央企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进行抄底性的大举收购、吞并,成功实现低成本扩张和弯道超车。

第二, 目前欧盟双反,商务部的机电进出口商会召集了一帮傻呵呵的民营企业向欧盟贸易委员会提出了进行“价格承诺+配额制”的谈判,而且可能美国也要加入,形成中、欧、美三方的谈判。如果一旦谈判真的成功,央企可以利用自己的嫡系地位,让中央政府将的销往欧美的出口配额全盘拿下,就像纺织品那样。或者最多分一小杯羹给现有的民企光伏企业,利用配额将现有的民营光伏企业逼到墙角,占据了竞争的优势地位,实现“逆袭”,取得超常规发展。

第三, 随着国内光伏应用政策的不断落实,央企能够利用自己深厚的银行关系,以长期大额低利率的贷款来建设大规模地面电站和广泛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由于央企的地位,不论是圈地、融资、并网审批、从电网收取电费都比民营企业要容易得多,因此,央企建设电站的赢利性也会比民企建电站要强得多。

鉴于以上三个理由,现在是央企进军光伏的最佳时机,可以说是千载难逢。一旦错过这个机会,当民企们渡过难关,在下一波光伏的发展浪潮中进一步壮大以后,不仅让央企们的竞争难度更加大,而且还可能遥遥领先,让央企们望尘莫及,更别说赶超了。

目前,许多民企由于自身条件和认知条件的限制,都认为欧盟双反才是最大的敌人,根本预料不到央企的威胁。或者,虽然有人预感到了央企将为未来的主要竞争对手,也没有想到央企们实际上是比欧美企业更大的威胁。为了能够多喘一口气,他们不得不饮鸩止渴,或者借高利贷,或者不得不贱卖财产,傻乎乎地向商务部提着“价格承诺和配额制”的建议,死乞白赖地向各级政府要求着光伏发电的政策,像祥林嫂似的抱怨并网难和收费难,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所有这些举动,都是在为今后央企大佬们做嫁衣。

为了保证央企能够顺利吃掉现有的光伏民营大鳄,央企需要采取以下三大策略:

第一, 继续唱衰光伏,什么“高污染”、“高能耗”、“出口清洁、留下污染”、“产能过剩”、“无序竞争”,等,无论这些说法多么没有道理,都要找一些貌似专家的人来不断唱衰光伏产业,让银行、投资者望而却步,谈光伏色变,不敢对现有的光伏企业进行挽救。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困境中的光伏企业得不到任何救助,才能让他们更加绝望,才能保证自己收购的时候的成本最低。等到收购完成后,再以事实证明,上面哪些说法都是无稽之谈。

第二, 采取“秃鹫”战略,寻找有潜在价值的民营企业,密切观察现有光伏产业中的优良企业,关注其国内工厂和国外工厂,静观其变,以静制动,让现有的光伏企业在泥潭中继续挣扎,等到这些民企一个一个地蹦达得快要断气的时候,果断出手,通过低价收购、兼并和市场垄断,将现在不少民营企业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制造体系、人才团队、海外上市融资平台和贸易网络,全部收入囊中,避免了投资新企业的磨合和摸索过程,可以在最短的市价内取得超常规的高速扩张和高额回报。这样,这个时机出手,还能够以“救世主”面目出现,成为企业、债权人和政府的恩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何乐而不为?

第三, 面对现在光伏产业中的企业向政府要政策的行为,予以暗中支持和促成。反正政策下来得越多,对今后的光伏产业越有利。等到所有的政策下来以后,以央企的“亲生儿子”的身份,让政府将所有的政策都集中到自己的企业终,这样就可以成为不费力气的受益者。同时,设法与政策性银行、社保基金等希望低风险长期投资的资金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络,一旦光伏发电市场启动,立刻用这些资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这样,可以取得一个稳健的、可盈利的资产体系,减少经营风险,保障长期收益。

只要央企能够采取上面的措施,并保证管理层能够负责任地高效运作,就一定能使自己克服机制上的弱点,后来居上。到时候,央企们就能够理直气壮地说,“谁说大象不能跳舞?”

央企们也不必担心现在的民营光伏企业的抵制、防范和竞争。在目前的光伏环境下,那些现有的民营光伏企业,就像温水中将要被煮熟的青蛙一样,既无意识、也无能力来进行任何预防性的准备和作为,或者束手待毙,或者,只能在一些辅料的生产制造、小项目的系统集成、到央企们不愿或不屑去的边远地区的分布式电站混点残羹冷炙。

到时候,那些侥幸活下来的可怜的民营光伏企业,只能是勉力支撑、举步维艰,一面为自己活着而侥幸,一面还要感谢央企们的手下留情、格外开恩,给自己留了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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