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消息:江苏阳光公告表示,随着光伏市场持续低迷,宁夏阳光多晶硅生产成本严重倒挂,生产经营无法持续下去。公司判断宁夏阳光已资不抵债,且亏损局面仍将长期存在。为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江苏阳光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破产清算,并已获得法院正式受理。(此前:浙江协成多晶硅破产清算 )
据悉,宁夏阳光成立于2006年7月12日,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和销售。该项目累计总投资为17.8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亿元,宁夏阳光出资2.3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9亿元,持股比例25%;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36亿元,持股比例10%,其余为宁夏阳光向江苏阳光的借款和银行贷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向江苏阳光借款逾12.74亿元,另外宁夏阳光以生产用的全部机器设备及土地、厂房作为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1.2亿元,江苏阳光提供连带责任担。
根据公告,宁夏阳光所欠的127494.6万元借款预计无法偿还,因此公司将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从而对2012年利润造成重大亏损。公司今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2年净利润将为负。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账面资产总额13.98亿元,负债总额14.44亿万元,净资产为负的4615.62万元;2012年1-12月合计亏损则高达247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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