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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人士激辩光伏“国六条”

   2013-08-12 中国传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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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7月15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提出的刺激

7月15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提出的刺激国内光伏需求的“国六 条”,将2015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提出将推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并首次明确电价和补贴机制以及光伏准入门槛。

“光伏国六条”是在美欧对中国光伏“双方”特殊背景条件下产生,体现了国家对光伏产业强有力的支持。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从国内整个经济态势来看,政府奉行的宗旨是“不出台刺激措施、去杠杆化以及结构性改革”,强调市场的作用,这又为“光伏国六细则”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作为自动化的重点终端行业,光伏无疑影响自动化产业的发展。值得关注,特别盘点了业界专家、企业以及媒体的不同声音,听他们深入分析“光伏国六条”如何推动行业发展。

专家激辩

激辩1:电网能做到无条件支持并网吗?

“国六条”中第二条规定“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段海峰(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电网的无条件支持是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电网企业的行为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影响。但是这一条政策存在两个模糊点,一是“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分布式电站”还是“大型光伏电站”;二是“全额收购所发电量”如何实现。

班广生:“电网公司是企业,不可能无条件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而‘国六条’中‘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指的是西部地面电站,因为目前分布式电站还不影响现在大规模改造的电网设施。至于‘全额收购所发电量’除非有立法,要么很难实现。”

红炜:“为避免电网成为光伏发展的阻碍,除了用政策细则制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要尊重经济的客观规律;在法律基础上尊重各自经济独立体的不同利益,产业必须按照产业环境按照经济规律来设置。”

刘建新(电力一线工作的能源专家):“发电上网有很多种制约因素,这种制约因素不完全是人为的,也不完全是管理因素,还有技术因素在里头。吸纳不稳定,电网就无法运行,实际上就是鼓励自发自用了。如果上网难这个问题都改变不了,更不用说实现全额收购。”

激辩2:“金太阳”落下以后,该怎么补贴?

否定“金太阳”项目补贴派

代表:班广生

“实践证明‘金太阳’项目有问题。有的企业为了拿补贴而对既有建筑改造,甚至违反国家政策,由于缺乏监管措施,违犯政策的行为并未受到惩罚,补贴是件‘一头热’的事情。”

肯定“金太阳”项目补贴派

代表:梁岳峰、吴选之

梁岳峰(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主任):“补贴肯定需要,作为一个战略性新型产业,它的发展需要国家来扶持,补贴政策则是推动这个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要调整当前补贴的方法和形式,目前的这种补贴方式并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吴选之:“‘金太阳’问题出现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些企业自身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监管不力。此外‘金太阳’没有做好细节上的规划,让很多企业钻了空子。我们今天在讨论国六条的时候就要重视细节,在随后将要出台的细则上,也要吸取‘金太阳’的经验和教训。”

激辩3:技术标准的制定是否合理?

“国六条”第五条是“支持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和规范建设”。

段海峰:“中国发展技术的常规路径就是搞大批的示范项目,但是这往往造成资源浪费,且不利于核心技术的开发,如果把钱拿过来投资于专项的科研企业,让他们去分别进行科研攻关,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吴选之:“政府文件下来,规定只有发电量或者产量超过某一个数字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入。但是有些企业虽然量做不到,但是他们有技术。比如薄膜企业他可能产量不是很大,但是他有核心技术。如果单单以数量作为标准,就会刷掉很多技术企业。”

梁岳峰:“国六条只是个原则,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实施细则。应将那些分散在各个部委以及协会机构的专家等集中起来,兼顾光伏应用上、中、下游的意见,尽可能地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市场表现

“国六条”出台前:光伏“寒冬”

今年上半年,国外“双反”等因素造成了国内光伏上市公司大面积亏损。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16日,共有17家光伏概念股公司发布201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包括5家上游光伏设备类企业,其中1家企业出现亏损,3家企业净利润同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只有1家业绩有所好转。

海外上市的企业日子也不好过,纳斯达克上市的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市场总监张含冰直言:“由于双反,欧洲的量明显减少,企业融资难,资本市场上也不受青睐。”

“国六条”出台后:催活海外光伏上市商

新政出炉后,海外资金第一时间极力追捧光伏企业,光伏板块罕见大爆发。

抢夺商用、电站大客户

对于新政,亏损光伏企业一位董秘直言,主要是国内市场的量增大,这也是让光伏企业重生的新市场。

记者注意到,新政里指出,2013年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吉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吉瓦以上。上述董秘告诉记者:“2012年总装机容量才5吉瓦”,不过,他也担忧,这么大的量是否能实现。

“2013年已过去一半,要实现2015年35吉瓦以上的总装机容量,这意味着在三年内需增长3倍以上。”上述董秘称。

张含冰则认为,新增的装机量应当不是在住房建筑上产生,“国内不像日本、美国,居住以别墅为主,国内都是高楼建筑,要实现屋顶发电非常难。”

记者调查后发现,不少光伏企业将未来眼光锁定商用、电站系统,“这才是未来的大客户。”一位光伏行业人士称。不过,该人士也坦言:“商用的客户非常难谈判,资金实力不足的不做,有实力的企业一般的光伏公司进不去,而且国内还涉及并网技术等问题,都没有细则出台。”

等待或于8月发布的价格补贴政策

记者了解到,在国内产能扩大之后,更多光伏企业正在等待新的价格补贴政策出炉。

今年3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内部下发《关于完善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大型地面电站将根据光照条件分成四类区域,分别实行0.75元至1元/ 度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分布式发电中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电价补贴为0.35元/度。消息曝光后,业内普遍指出补贴力度明显低于预期。

一家光伏上市公司高管透露,8月份出炉的这份补贴政策或超预期。

媒体视角

此次政策的出台,为目前正处于困境中的光伏产业吹来了一股清风,然而实际的带动效果还要看电价、补贴标准及并网细则等后续政策的出台。

电价和补贴政策是刺激需求的极其重要的因素,《意见》出台之前,电价及补贴政策一直都不明朗,却补贴发放时间严重滞后,这严重影响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 这次《意见》把国六条更进一步细分,提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按照电量进行补贴的政策,上网电价和补贴的执行年限则是按照原则的二十年。此外,《意见》还 完善了补贴资金的支付方式及其程序,对光伏发电站,有国家电网按照政府规定或者招标确定后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和发电企业分月进行全额结算。

然而《意见》所提出的国六条仍然有待落实和细化,只有电价和补贴标准出台了,行业内才能明确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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