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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对光伏案投票 专家建议中欧加强磋商

   2013-05-08 新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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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有媒体报道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将于本周提议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使得中欧间光伏贸易争端再次升温,而

近日有媒体报道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将于本周提议对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使得中欧间光伏贸易争端再次升温,而作为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与反补贴案调查程序的一个环节,欧盟成员国反倾销委员会将于5月15日对该案的初裁举行投票。这一案件的审理进入收官阶段,而结果也已基本明了。为此欧洲相关专家建议中方加强与欧方的磋商,以尽可能减少甚至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

初裁前景不容乐观

早在今年3月欧委会对华启动光伏产品自动登记制度时,在相关在法律文件中就明确表示:调查小组已经掌握了充分的初步证据证明由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对欧盟市场实施了倾销,同时掌握了充实的初步证据证明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存在种类不同的补贴行为,包括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优惠贷款、信用额度、出口信贷等。而在产业损害方面,调查小组也掌握了充分的初步证据证明中国对欧盟光伏出口的倾销与补贴行为已经给欧盟的相关产业造成了难以修补的损害。

对此欧盟贸易问题专家,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ECIPE)主任李-牧山浩石对记者表示:现在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实施制裁已经基本是毫无悬念的结果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投票基本就是一个程序性的过程。

李-牧山浩石表示:在这个案件背后有着很强的政治意愿,一方面欧委会出于意识形态等原因,对中国一直"不甚友好",这里面既有欧委会层面的原因,又有一些成员国在背后的推动。

作为光伏案件中方企业代理的Van Bael & Bellis律师事务所律师伯努瓦·塞尔韦对记者表示:根据欧盟的投票规则,欧盟的27个成员国将在这个问题上拥有同等的投票权,即每个国家有大约3.7%的投票权,但问题在于那些弃权票将作为赞同票来处理,因此许多国家出于某种原因选择弃权,而不是投反对票,这事实上增加了赞成票的数量。

塞尔韦表示:由于这个案件是欧委会来调查,因此根据欧盟法律,即使多数成员国投反对票,欧委会仍然可以启动临时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因此成员国的影响力只有在决定是否发起正式反制措施时才有作用,而且你还需要有14个明确的反对票,其难度可想而知。

欧方发起人提供证据有误

作为该案件发起方的欧盟光伏产业联盟Prosun在发起调查案件时提供了诸多中国光伏产品向欧盟存在倾销以及存在非法补贴的证据,但记者采访后发现,许多证据其实难以立足。

据一家欧洲光伏企业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欧盟光伏产业联盟的一些指控其实是毫无根据的。她列举了这样一个事实:光伏产业联盟指责中国光伏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欧洲倾销,并称中方的价格大大低于欧洲厂商的成本其实这背后有一些鲜为人知的商业原因。她介绍说:作为光伏产业的一种特殊产业链模式,光伏厂商往往与上游的多晶硅厂商签订长期合同,例如长达10年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以锁定成本规避风险,一旦签订,这种价格就会固定不变,或者只有很小的波动。

她介绍说:与之相反,过去几年全球多晶硅现货价格经历了巨幅波动。2008年初时全球多晶硅价格曾一度上涨到450美元/公斤,当时一些光伏产品厂商出于对未来多晶硅价格进一步上涨传言的担忧,在如此高的价位上签订了长期合同。而随后多晶硅价格一路下跌,到2009年以后基本跌到50-100美元/公斤的水平,这些签订长期合同的企业便面临着高昂的原材料成本,相反那些大多从现货市场采购的企业反而享受到成本优势。据她了解,许多参与发起光伏案的企业都在高价位签订了长期协议,从而导致成本高昂。

作为中国光伏产业最大企业之一的常州天合光能集团副总裁杨晓忠告诉记者:天合光能之所以具有成本优势,除了上述的原材料价格优势外,公司的技术进步与规模效益也是重要原因。例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获得了426项专利,另有406项专利正在申请,公司建立了可容纳100名科研人员的光伏科技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技术进步,光伏产品的能耗物耗显著下降,目前生产每MW(兆瓦)组件所需电力从2008年的800.7MWH下降到2011年的281.8MWH,耗水量从2008年的8018立方米下降到2011年的2982立方米,同时公司光伏产品的光电转化效率也不断提高,近两年公司自主研发的Honey技术的转换效率达到284.7Wp的水平,连续创造并保持世界纪录,这些都是公司光伏产品成本下降的重要原因。

通过磋商或可化解冲突

专家表示:随着投票与初裁日期的临近,中方或可尝试通过磋商来化解冲突,或将损失降至最低。

塞尔韦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这一阶段如果双方加强磋商,往往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此外据他所知,欧委会一方面对中方表现出强硬的立场,但另一方面也透露出希望加强沟通的意愿,在初裁结果之前是双方沟通的最佳时机,即使在初裁结果发布之后,双方仍有通过沟通解决问题的可能,但难度要大得多。

他表示:在现阶段最好是由中国的贸易代表,如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出面与欧委会进行沟通,而不是中国的单个企业。而在初裁结果揭晓后,中国的相关企业可参加磋商,以便尽可能降低针对本企业的税率。

李-牧山浩石则表示:与通讯产品案件背后浓厚的政治色彩不同,光伏产品案件的透明度更高,技术性更强。欧盟主要针对中国低价出口产品抱怨,因此通过磋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大。

他表示:欧盟现在已经达成共识,即光伏问题主要是中国产能过剩所引发的,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讲,通过贸易手段来抑制中国的过剩产能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因为无论欧盟是否征税,今后几年中国的光伏产业必将出现一场淘汰战以解决过剩问题。他强调说:“请记住一点,贸易保护手段是解决市场问题,特别是产能过剩问题的最笨的办法。”

杨晓忠也表示:天合光能近几年也在积极调整战略布局以适应欧盟贸易政策的变化。过去几年公司不断收缩在欧洲的业务,并积极拓展新兴经济体市场,以多元化来应对贸易争端的挑战。他预计今后几年国内光伏产业也会出现一轮整合与优胜劣汰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中国的光伏产业更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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