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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政策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2013-05-16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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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七届2013国际太阳能产业及光伏工程(上海)展览会暨论坛 今天在上海如期举行。当天,由能源基金会大力支持,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

“第七届2013国际太阳能产业及光伏工程(上海)展览会暨论坛” 今天在上海如期举行。当天,由能源基金会大力支持,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主持完成的《中国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政策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据介绍,《分类电价报告》根据我国区域太阳能水平面年总辐射量不同,将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分为4类资源区,根据投资成本及回报期,分别设定不同的区域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在兼顾鼓励发展和收益公平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分布式电价。

目前由于光伏发电在成本方面尚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固定上网电价的刺激作用最为明显,这一点从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固定电价政策以来的实施效果可见一斑。但是我国的固定上网电价实行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统一上网电价,这对区域资源禀赋不同的地区的刺激力度明显不同。

据悉,我国光伏“十二五”规划装机容量将从21GW调整至35GW,这一调整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光伏业在未来几年需要保持平均每年10GW左右的安装量,仅依靠现有的支持政策,难以完成既定目标。从国际经验来看,合理的电价政策引导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立合理有效的电价机制不仅能够推动产业的发展,还可以有效降低政府补贴支出,使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效益最大化,因此必须按照资源差异以及开发模式区分定价。

《分类电价报告》设定,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为一类资源区大于1600小时,二类资源区在1400小时~1600小时之间,三类资源区在1200小时~1400小时之间,第四类资源区小于1200小时。根据资源状况和发电成本测算出适用于各区域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8元/kWh,二类资源区0.9元/kWh,三类资源区1.0元/kWh,四类资源区1.1元/kWh。对于特殊地区如西藏自治区、四川阿巴自治州等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的地区,适当提高标杆上网电价至1.15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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