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定调” 分布式光伏暂“自发自用”
光伏业内人士认为,0.45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可将光伏电站投资IRR(内部收益率)提升至14%左右。这一指标足以为“钱紧”的光伏业吸引到相当规模的产业投资。
欧盟初裁尘埃落定后,光伏业的好消息反而接连不断。
继6月14日二度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后,日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又召开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会,研究布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
据悉,方案要求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示范区选择1-2个条件好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实施,主要采用“自发自用”模式运营。而更为关键的是,该方案间接为一直备受业界关注的“度电补贴”明确了上限标准,即“补贴资金需求低于0.45元/千瓦时”。
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光伏业内人士看来,0.45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可将光伏电站投资IRR(内部收益率)提升至在14%左右。虽然,这一IRR指标尚不及诸多暴利行业那般诱人,却也足以为“钱紧”的光伏业吸引到相当规模的产业投资。
“0.45元度电补贴”得来不易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出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曾被媒体曝光。彼时,这一“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的征求意见,曾饱受业界诟病。
而如今,《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提出,则意味着管理层已采纳业界意见,将度电补贴标准由0.35元/千瓦时上调至0.45元/千瓦时。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管理层都在进行着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准备工作。
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对于这一通知,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彼时,各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申报热情很高。但同时,由于大家都没经验,项目申报比较多,比较乱”
紧随其后(10月),令光伏业界掌声一片的《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由国家电网正式发布。
“此后(大概在11月左右),管理层曾进行过一次‘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补充申报’。一方面,那次申报允许各地补充申报项目;另一方面,管理层也希望各地借机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整理、筛选。更有意思的是,在申报表中,有关部门不仅要求企业填写项目基础信息,更要求企业提出对‘度电补贴’标准的建议。”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我猜想,这一建议征集过程,或许也为今天明确0.45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标准,立下了汗马功劳”。
今年6月14日,光伏业继去年12月19日后,再度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国务院还发布了促进光伏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分布式光伏暂以自发自用为主
据悉,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会,召集了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江西等省份以及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市的发改委或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明确要求各省市能源局(7省7市)在7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并上报,获批示范区需在7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目前,在业界看来,对于分布式光伏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除“度电补贴”外,还缺少“上网电价”部分。
按不久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在SNEC(2013)上海光伏展上所透露的内容来看,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分为三类进行补贴:工商业用户补贴0.2元/度,大工业用户补贴0.4元/度,居民、医院、学校以及农村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补贴0.6元/度。而三类项目自发自用余量部分,电网公司按当地火电标杆价(脱硫电价)收购,并由财政统一补助0.45元/度。
上述光伏企业人士依此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鉴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商业用电价格约为0.9元/度-1.1元/度,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用户可享受到的实际利益便等于商业用电价格加上“度电补贴”,约为1.3元/度。
“这一数字高过商业用电价格,自然可以激发用户侧的热情,但相对于此,自发自用余量部分上网,却只能得到脱硫电价(约为0.4元/度)采购上网,即便加上补贴的0.45元/度,其价格也仅为0.85元/度,尚低于商业用电价格0.9元/度的下限。”该人士向记者介绍道。
事实上,这符合此次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对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示范区,提出的“主要采用‘自发自用’模式运营”要求。
在业界看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远景方向还是“上网”,但鉴于电价改革不可一蹴而就,如今选择稳扎稳打还是理所应当。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