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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行业准入条件》大小企业忧虑迥异

   2013-02-05 中国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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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光伏行业是时候该有一个门槛了。由工信部起草的《太阳能光伏行业准入条件》草案已经完成,并于近期召开过两次讨论会议。该准入条

光伏行业是时候该有一个门槛了。

由工信部起草的《太阳能光伏行业准入条件》草案已经完成,并于近期召开过两次讨论会议。该准入条件对企业生产规模、研发能力、转换效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涉及硅棒、硅片、电池、晶体硅组件以及薄膜太阳能电池。

“准入条件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扶持光伏产业政策后,即将最先出台的6大配套政策之一,契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与会专家表示。

标准被指过低

“有标准当然好,但就怕一刀切。”面对即将出台的行业准入条件,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富这样评说道。

“太阳能光伏行业需要设置一个准入条件,但并不是达不到就关门,企业可以自由竞争。”参加过最近一次座谈会的与会专家如是说。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与会者普遍提出:标准定得太低,大家都能进来。”上述与会专家直言。

据了解,准入条件草案拟定:晶体硅企业同一厂区硅片、电池和组件中某一环节产能不低于200MWp。

现供职于晶澳的IMSResearch前资深分析师王润川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MW至少应提高为500MW甚至1000MW。“当然,规模不是唯一的门槛,但200MW确实太低了。”

在准入条件中转换效率方面,王润川认为,“应该制定平均效率是多少的,占比应该达多少才有意义,否则,最高效率达到了,是否算呢?”

还有,准入条件中拟定“多晶硅电池组件(全面积)光电转换效率在14%以上,单晶硅电池组件在15%以上。”王润川表示,“目前,主流企业的多晶组件平均效率在15%以上,单晶在16%以上,而这个标准整整低了1%。”

据上述与会专家介绍,与会者普遍认为,现在产能过剩了,因此希望把标准定得高一点,“门槛高了准入的难度自然就提高了。”

浙江军团或全军覆没

“如果简单以产能为界进行划分,很多有市场的小企业很可能被挤掉。”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永红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道出了这样的顾虑。

“如果准入条件由200MW降到100MW,有一部分企业还可以继续生存,但是如果提高到1000MW,那么浙江省将全军覆没。”赵永红表示,“并且,如果让浙江企业按这个标准进行整改,在当前的形势下再投资上马几百兆瓦的生产线的做法,显然对于企业来说完全违背市场规律,并不可行。”

浙江省中小企业居多,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8月,浙江光伏企业的数量已经突破了200家。浙江省是仅次于江苏省的国内第二光伏制造大省。
“像有的大企业,依旧在传统市场里进行低价同质竞争,以急于获得现金并消耗掉自身产能,这些已经不具有盈利条件但具有大产能的企业,准入条件不应把本应被市场淘汰的大企业保护在里面。”赵永红认为,“应该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政府起方向性的导引作用。”

“规模可以作为一个指标,但不是很重要,要看产品的性能,是否价廉物美,品质是否有保障。”王润川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亦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等。”

区分对待小企业

李新富的公司是一家中小光伏企业,但是在2012年光伏企业出口额、利润额普遍大幅下滑的情况下,杭州海关的数据表上显示其公司的业绩却在持续上扬。在大部分公司还在欧洲市场上挣扎的时候,其公司注重新兴市场的开拓,已经把产品销售到全球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

“我们公司在行业内是比较小,但我们有利润,而且还比较好。如果以产能为依据制定高标准,那我们公司就很被动了。”李新富如是说。

这是让赵永红比较忧心的,以产能规模为衡量标准,会让一些虽然产能达不到标准,但具有盈利能力的企业受到伤害。“希望通过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和出台,引导全行业从同质低价无序竞争的局面中摆脱出来,引导企业走特色发展之路,而不是简单地淘汰产能小的企业。对小企业应该区别来看,否则的话,倒洗澡水会把孩子一起倒掉了。”

“目前光伏市场混乱,因为缺少标准,参差不齐,造成产能过剩,有技术的上,没技术的也跟着上,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河北晶龙集团新闻发言人段同刚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需要有一个标准,才会区分好坏。”

准入条件出台后,“起码淘汰30%企业,产能过剩现状才能有所抑制。”段同刚表示,但“现在很少出现兼并、淘汰,只是减产或暂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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