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6日起,欧盟开始向我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初裁结果好于预期,但仍将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在国产光伏产品价格优势荡然无存的情况下,行业正显现加速外移趋势。
价格优势荡然无存
从6月6日起,欧盟开始对产自我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虽然经过反复协商,欧盟最终还是对我国光伏产品祭出了反倾销大棒。
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随着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价格优势逐渐凸显,成为全球主要的光伏产品供应国之一。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应用市场。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的数据显示,欧盟市场的光伏产品主要产自中国大陆和台湾、韩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且按销售价格区分,今年5月,产自中国内地的光伏组件约为0.66美元∕瓦,台湾、韩国等地产的组件约为0.73美元∕瓦,美国、欧盟产的组件约为0.8美元∕瓦。
但此次欧盟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将使中国光伏产品丧失这一价格优势。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处王世江介绍,欧盟在初裁中将临时反倾销税率定为11.8%,正好卡住了中国光伏产业的脖子。“11.8%的税率意味着中国光伏组件的销价将抬高至约0.78美元∕瓦,其价格优势将荡然无存。”
阿特斯阳光电力公司是我国光伏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董事长瞿晓铧介绍,在过去的4年中,受益于精细化分工及原料成本的下降,我国光伏组件价格下跌将近3∕4。因全球产能过剩,自2012年初以来,光伏产业已进入薄利时代。今年一季度的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8%,“在欧盟11.8%的税率之下,我国产品已不可能通过降价维持价格优势”。
国内产能或向海外迁移
记者了解到,这次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与之前的美国“双反”不同。在美国的光伏“双反”中,明确指出了“使用非中国产电池片的光伏组件不在‘双反’范围内”,而这次欧盟的光伏反倾销则包括了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等所有光伏产品。
“这意味着我国企业不能通过中间产品的海外采购规避欧盟的反倾销税收。”瞿晓铧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只有将整个生产都向海外迁移,才有可能重新进入欧盟市场。
我国另一家光伏龙头企业——英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公共关系总监梁田表示,欧洲是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主要市场,其征收11.8%的反倾销税,会造成我国产品出口严重受阻,在此情况下,一些企业已做好转移部分产能、在海外设厂的准备。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王勃华介绍,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结果,业内早有预计,一些企业早在去年就开始向海外迁移。其中,我国光伏龙头企业之一的中电光伏已在土耳其建设了生产电池片与光伏组件的工厂,并在5月底投产;阿特斯阳光电力公司也正在扩大其加拿大工厂的产能。
但产能外移实属无奈之举。全球光伏市场研究机构Solarbuzz高级分析师廉锐说:“光伏企业通过国外代工或者开厂成本会高出很多。海外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如我国般完善的光伏产业集群,人工成本也明显高于国内。”
业界呼吁多措应对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并非终裁,在未来几个月时间里,我国应继续就光伏问题和欧盟进行谈判协商,并充分运用各方力量加以应对。
廉锐表示,此次欧盟初裁有一个出乎市场预料的地方,即其临时反倾销税分两步征收,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后四个月的税率是47.6%。“这段时间尤其是前两个月其实就是谈判期,看能不能谈出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赛维LDK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佟兴雪说,希望政府能够加紧和欧盟谈判,争取通过价格承诺达成和解。“现在初裁的税率是11.8%,而这两年光伏产品的价格降幅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所以我们的价格承诺也可以达到这个水平,这对整个市场也是有好处的。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张钰晶表示,欧盟曾表达过通过价格承诺方式达成解决方案,机电商会对此进行了充分准备,时刻准备进行谈判和磋商。然而,也有专家指出,欧盟调查认定的反倾销幅度为47.6%,即使在未来的博弈中,欧盟能接受价格承诺的方案,提价幅度将会以47.6%为谈判基础,最终结果极有可能远超11.8%。
充分利用欧盟内部的利益分歧也被认为是应对其反倾销的途径之一。国内多家光伏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主要是以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为首发起的,欧洲很多企业并不赞同,近期有很多企业和协会已经明确表达了不同意见,我国可以利用这种分歧加紧和欧盟谈判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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