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业界获悉,欧盟去年三季度发起的对华光伏“双反”尚在调查中,今年2月底又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使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再度加码。
2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据公告描述,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而据我国国家商务部初步统计,2012年我国涉案产品(包括统一税号下其他玻璃制品)对欧出口约2亿美元,涉案企业200余家。
这是欧盟对我国光伏“双反”的后续动作。去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立案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占比达60%左右,中国光伏产品年出口到欧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300亿元,此宗成为我国历年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贸易争端。预计欧盟最迟将在今年12月左右对此作出终裁。
业内人士分析,光伏玻璃只占整个组件成本的2%-3%,短期来说欧盟最新行动对中国光伏产业影响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但一旦反倾销认定成立,对光伏组件的反倾销惩罚也可能随之加码,从而引起连锁反应,因此仍需予以足够重视、认真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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