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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双反:中国光伏企业和产业之幸 也是全球产业之幸!

   2014-02-25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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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节和中国的元宵节双节合璧之日。但对于中国的光伏从业者来说,这双节可能过得不很舒坦。因为,就在当天,

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节和中国的元宵节双节合璧之日。但对于中国的光伏从业者来说,这双节可能过得不很舒坦。因为,就在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裁,初步认定美国国内产业因进口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而遭受实质损害。

此次初裁,缘起于1月23日美方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双反”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按照程序,作出初裁后,美商务部将继续展开“双反”调查,直至今年3月和6月分别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而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裁前的1月20日,中国国家商务部发布公告,由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公布对美国、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决定。

中美双方上一轮的光伏贸易争端是在2011年。当年11月,美方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次年12月决定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在化石能源渐趋紧张、且日益面临枯竭的形势下,发展可持续供应的新能源纳入了世界各国的能源发展版图,而光伏发电因其清洁、便捷、好用,成为各国的不二选择。正因为各国竞相逐鹿,也难免在生产、供应链的上中下游产生盘根错节的瓜葛和纠纷。在上一轮与中国的光伏贸易争端中,美国和欧盟表现出了两种绝然不同的处理方式:欧盟与中国达成了互谅互让的价格承诺;而美国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硬是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目的的美国上次对中国光伏电池的高额征税,不仅未能改变美国国内产业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的状况,而且引发了光伏贸易争端的连锁反应,致使全球产业链陷入混乱。对于中国来说,美国的高额征税也未能使中国光伏企业一蹶不振,反而倒逼中国的光伏企业寻找破解之道。公开数据显示,受欧美“双反”调查影响,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美欧出口量大幅下降,较2011年分别下降约30%和45%;但与此同时,经过有骨气、有韧性的骨干企业的积极开发,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加拿大、印度及东盟部分国家等光伏新兴市场出口量迅速翻倍,增量几乎弥合了欧美市场的减量部分。

这仅仅是对外贸易的表现。反观国内市场,为了抵消欧美时不时、出乎意料地祭出“双反”之剑,一些有谋略、有远见的光伏企业家开始精耕细作国内市场,地方政府也在时刻关爱呵护,比如,在山东省政府的支持下,力诺推出了“万间屋顶阳光计划”,使国内需求市场柳暗花明。2012和2013年,在“双反”背景下的中国光伏市场迅速启动,国内光伏市场增长可喜,尤其是去年,中国一跃成为了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而且新增光伏装机量也创下了新纪录。尤其值得期待的是,在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的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中,2014年的规划是——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由此,我们可以乐观地预计,国内的光伏市场还会进一步增长。而光伏企业耕耘国内市场,不仅能产生可观的产值和利润,而且对于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也大有好处。

也应该看到,立志于做大、做强、创建百年伟业的经济运行单元,从不把自己的未来放在一个市场、一个区域内,在服务和开发国内市场的同时,还要顺应世界贸易的大趋势,进一步到国际市场上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自从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裁后,业内专家便纷纷提出对策,比较一致观点是:光伏产业要加大海外发展的力度,要合理运用世贸规则,合理规避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和企业的类似“双反”的遏制措施,采取第三方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甚至走出海外到它的领地、心脏设厂生产,从产业链利润的最低端,转型升级到终端、高端,从而维护和提高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果真如此,将不仅是中国光伏企业和产业之幸,也是全球光伏产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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