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签订了逆变器设备供货合同6份,合同金额共计15,604.40万元(1.56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3份合同金额合计9,175.80万元为双方于2012年10月8日签订逆变器设备供货合同的变更,另外3份合同金额合计6,428.60万元为新增签订合同。
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2012年10月8日,阳光电源与振发新能源签订了逆变器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0,800万元,由于振发新能源未按该合同的约定提供担保,该份合同暂时中止执行。
除了推进逆变器设备销售,近期阳光电源在终端电站的投资兴建方面亦有项目合同签订。
9月13日,阳光电源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政府就在灵璧县投资兴建100MW光伏电站生产项目,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书。
100MW光伏电站项目一期选址在朝阳镇京渠村,建设30MW光伏电站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征用升压站、中控楼等建设用地15亩(土地面积以设计院要求和国土部门实际测核为准),太阳能板摆放占地采取租赁的方式。
根据公告,在项目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阳光电源需立即委托有能力和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光伏电站一期30MW项目区域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尽快向国家、省、市能源局申报项目有关程序,在一期30MW项目得到有关部门核准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且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建成并网发电;全部100MW光伏电站项目则在三年内建成且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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