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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遭“清算” “事前补贴”成历史

   2014-01-07 光能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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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2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

12月23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金太阳项目,补贴由原补助标准5.5元/瓦降低至5元/瓦;此外,2014年6月30日之后未建成并网的项目一律取消示范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

《通知》规定,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按原补助标准5.5元/瓦进行清算;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补助标准按5元/瓦进行清算;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补助标准按4元/瓦进行清算。

由此,财政部此次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工程项目的通知,意味着于2009年实施的“金太阳工程”将正式终结。

业内人士认为,金太阳项目延期清算,明年二季度如果抢装金太阳项目,会增加光伏组件等厂商的发货量。将增加明年上半年下游需求,利好光伏组件厂商。此外,今年四季度随着停产元件企业重新开工,元件供给逐渐增加。明年一季度会有部分今年未完工项目继续建设,并且1~3月是日本财年的年底,预计也会有抢装,所以一季度情况也不会太坏。

骗补或将成为历史

此前3月,财政部决定金太阳示范工程不再进行新增申请审批。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清算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金的通知》,对2009-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清算,规定“2009-2011年示范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的,取消示范,收回预拨资金”等。企业们曾抱怨,示范项目取消,补助资金被收回,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另有业界担心,这一系列的政策急刹车将引发违约潮。“之前,很多企业按照金太阳招标,已经做好了预算和担保,如果现在该政策废止,肯定会引发很多违约,甚至因此导致很多官司,现在就已经发生了几起。”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业内人士告诉《光能》记者。

即便如此,由于金太阳诸多先天不足,其最后被清理并非偶然。据《光能》记者了解,这一诞生于2009年的光伏政策,对于列入名单的项目,给予50%-70%的补贴,四年间成就了6300兆瓦总规模,但因其采取的是“事前补贴”方式,即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开建之前拿到补贴,造成“骗补贴、拖工期、以次充好”等各种乱象频出。

资料显示,“金太阳示范工程”于2009年7月由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开始实施,其目的是为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国内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计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据悉,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有8个金太阳工程项目违规使用资金合计2.1亿元,其中单个项目违规金额高达5926万元。

“事前”到“事后”

随着财政部彻底清算金太阳工程,我国对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方式也将从“事前补贴”完全转变为“事后补贴”,即按照建成并并网的项目发电量确定补贴电价。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但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对《光能》记者表示,今年国家对光伏行业出台了并网、补贴、监管、金融等一系列政策,对“十二五”规划的装机容量目标一再变动,但是这些相应的配套政策目前并没有得到及时落实。

任浩宁表示,目前有部分中西部地区企业对相应补贴政策完全不了解,同时,通过电网企业转付补贴款的方式不公开、不透明,他建议采用直接补贴企业的方式;另外,“并网率”这一指标并没有得到重视,监管、产能得不到控制等问题仍存在,即“建了10个电站但是10个电站都不发电”的情况还是会出现。

补贴方式的改变并不代表国家降低了对光伏发展的重视程度。行业专家表示,未来光伏产业政策上将向分布式光伏倾斜。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占新增装机规模的60%。受此驱动,多地工商企业、公共机构,乃至个人都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表现出浓厚兴趣。

分布式将成“重中之重”

8月,发改委颁布《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提供高效的并网服务。《办法》对入网时如何计价等相关问题做出阐述,并且表示将会给予一定补贴;《办法》还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

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了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并首次针对居民分布式提出了针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财政部发布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不仅如此,为促进国内光伏应用发展,国家电网公司、住建部、国开行等部门近期又将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其中,国网与住建部酝酿出台的政策,将针对国内正在兴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还有业内人士透露,国开行有望为光伏行业贷款出台配套政策,该政策有望降低光伏企业申请贷款的难度,“出台时间或在明年上半年”。2013年这一切利好政策的发布,大大简化了分布式电站的建设流程,为分布式安装者带来福音,也为分布式提供了发展的温床。

2014年,分布式光伏将是中国光伏应用领域的重点。此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的函》中提出,在不出现弃光限电的情况下,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将从原计划的10GW上升至12GW,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达到8GW。

虽然预计实际可完成6GW左右。但根据数据可见,分布式光伏的占比已超越地面电站,意味着明年光伏应用的主流模式将从当前的大型地面电站转向分布式发电演变,光伏产业将随之跨入一个全新时代。2014年分布式光伏势必会迎来申报的大潮,届时,分布式将会成为光伏产业最赤手可热的光伏项目。

附录:财办建〔2013〕90号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21号)、《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建〔2011〕187号)、《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与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2〕148号),并考虑示范项目具体执行情况,现将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清算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太阳示范工程

(一)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按原补助标准5.5元/瓦进行清算。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补助标准按5元/瓦进行清算。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网发电的,补助标准按4元/瓦进行清算。2014年6月30日之后未建成并网的项目一律取消示范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无电地区独立光伏发电项目清算标准另行规定。

(二)对于分阶段完成并网发电的示范项目,按实际完成并网发电的时间、装机规模及所对应的补助标准进行清算。

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

(一)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31日(含)前、第二批于2013年6月30日(含)前按期验收、并网发电的项目,按照5.5元/瓦补助标准和实际完成装机规模拨付剩余30%补助资金。

(二)逾期验收的项目、已建成未验收或未并网发电的项目,如在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验收程序且并网发电,按5元/瓦的补助标准清算财政补助资金;如在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成验收程序且并网发电,按4元/瓦的补助标准清算财政补助资金。

(三)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在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网发电,按照5.5元/瓦的补助标准及实际完成装机规模(不超过批复的装机规模)清算财政补助资金。

(四)2014年6月30日后完工并网的项目,取消示范资格并收回此前拨付的补助资金。

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住房和城乡办公厅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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