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昨(3)日宣布,该公司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CDB) 签订了2.414亿元人民币(约合3900万美元)的贷款协定,用于位于新疆和甘肃省的两个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项目融资。
根据协定内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将为晶科能源位于新疆自治区阿拉尔的20MW项目提供18年期1.414亿元人民币贷款;同时甘肃分行将为晶科能源位于甘肃省金昌的15MW项目提供15年期1亿元人民币贷款。这两个项目已在2013年底并网。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寿先生表示:“借助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援,以及我们富有经验的专案开发团队的专长,我们会集中精力实现全年计划,即总共开发超过400MW的下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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