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通过研究发现公司的管理存在隐忧,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经过认真梳理还发现公司其市场占有率真实性也存在疑问,另外上市前夕突击分红做法,也让其圈钱的意图愈发明显。
市场份额自说自话
福斯特光伏宣称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为全球前三,对于一家成立时间不到十年的公司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这样的判断,却依赖“自家人”的估算,多少有些难以服人。
福斯特光伏自称是国内较早通过自主研发,并大规模生产EVA胶膜产品的企业之一。在此之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市场一直由邦胜、三井化学、普利司通、Etimex四家公司垄断,合计市场份额大60%以上。自2006年以后,福斯特光伏完成了弯道超车,市场份额增长很快,2010年生产的EVA胶膜约占全球EVA胶膜市场的25.06%,2012年甚至飙升至36.14%。自2008年已经超过普利司通和Etimex,跻身世界EVA胶膜供应商的前三强。据了解,这些结论由浙江可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资源协会”)的报告得出。
据媒体报道,资源协会是一行业性民间组织,类似的组织在全国各省市有很多,辽宁、上海、广东、福建等地均有类似冠名的组织。这些组织均为会员制单位,各会员向协会定期缴纳数额不等的会费。
福斯特光伏是资源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同时为资源协会光电分会副会长单位。福斯特光伏向资源协会缴纳会费,而由资源协会出具的研究报告,来证明福斯特光伏行业地位,这多少显得有些“自说自话”。
过会前夕突击分红
在上市前期突击分红,这是不少拟上市公司惯常采用的一种手法,福斯特光伏也没有“免俗”。
资料显示,福斯特光伏总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分红,其时间选择值得玩味。第一次选择在2011年5月,以当时的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5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500万元;第二次选择在2013年2月,以342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4.5元(含税)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总计15390万元;第三次是在2013年6月,以342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共计34200万元。
在经营盈利好转、现金充沛的情形下,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本无可厚非,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公司分红的时间选择颇为特殊。数据表明,2011年福斯特光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仅区区2446.02万元,因此在此阶段分红倒无可厚非。而在201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已达到18972.32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达到17472.32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拿出49590万元用于分红,则实在让人有些费解。此前我们曾提到,在2011~2013年公司营收同比增幅为44.37%、-10.77%、-10.78%。更为蹊跷的是,公司在2013年上半年,两次大手笔分红,更让人难以理解。
面对这种情形,只能理解为以林建华为主的原始股东在上市前的一次利益独享。尽管林建华持股市值可能让其在未来暴富,但其至少要在公司上市后继续持有三年才能迎来解禁期并套现。
原料采购过于集中
虽然福斯特光伏一再声称,自己有着很强的谈判能力,但由于其在材料采购方面存在着不小的缺陷,过于集中在少数几家企业,一旦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形,而如果企业无力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下游企业,这会吞噬自己的利润。
数据表明,福斯特光伏主要原料EVA树脂的采购较为集中,向EVA树脂的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别分别为73.74%、74.30%和66.50%,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
福斯特光伏解释说,相对于大宗树脂品种,光伏级EVA树脂的行业应用范围较窄,因此生产厂商不多,导致EVA胶膜行业具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特点。福斯特光伏自己也承认,如果未来主要供应商出现供应异常,这公司可能因集中采购而面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者供应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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