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光伏“发烧友”屋顶建电站 摇身一变“收电费”

   2014-05-22 北海晚报
47
核心提示:家住逢时花园小区的市民孙先生,把自家的屋顶建成家庭发电站,发电不但能供自家使用,多余电量还能卖给电网赚外快。5月13日下午

家住逢时花园小区的市民孙先生,把自家的屋顶建成“家庭发电站”,发电不但能供自家使用,多余电量还能卖给电网“赚外快”。

5月13日下午,我市首例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过调试、验收,成功并网发电。1度、2度、3度……看着灿烂的夏日阳光源源不断地转换为清洁电能汇入电网,孙先生满是自豪。截至16日下午,孙先生的“个人发电站”成功发电52.68度,除去满足自家用电15.66度,已向电网供送37.02度,孙先生也从“交电费”摇身一变成为“收电费”的人。据了解,孙先生“个人售电”在广西属第二人。

“光伏”发烧友 屋顶建电站

16日下午,孙先生在家中向记者介绍,分布式光伏发电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以用户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还可并网输出。孙先生本身是光伏产品的发烧友,对于光伏发电项目一直颇为关注,但苦于没有前例可鉴,孙先生一直摸索观望中。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和发改委先后出台政策,对有关个人光伏项目并网予以支持和鼓励,个人光伏发电不但实现环保效益,而且还能产出经济效益,何乐不为?在经过向个人光伏电站广西“第一人”黎光辉取经后,孙先生决定利用自家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自家用不完 余电入网卖

在孙先生家屋顶,记者看到,一排光伏电池板平整地覆盖在屋顶上。据介绍,该光伏发电系统由20块光伏电池板、1个光伏逆变器和3个类似电表的装置组成。其发电的原理并不复杂,即在有太阳辐射的条件下,20块光伏电池组件串联,将太阳能转换输出为直流电,通过1台光伏逆变器将组件产生的直流电逆变成交流电,逆变器交流电输出端接入居民用户配电箱,同时并入南方电网系统,从而形成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运行模式。

在孙先生家底楼,记者见到光伏逆变器。打开箱门,与普通居民家不同,孙先生家有两个电表,一个是用来统计光伏发电总量,另一个电表就是用来统计送出至南方电网的电量。每天发电量多少,自用多少,上网多少,双向电表都有记录。根据发电量电表上显示,截至记者采访时,近3天时间共发电52.68度,除去满足自家用电15.66度,已向电网供送37.02度。

发电量可观 国家有补贴

“光伏发电由天气决定,现在正值夏季,光照强,发电量多,正午太阳直射时每小时高峰发电多达3.8度,光线较弱时也有1度左右。”孙先生介绍道,光伏发电量与地球自转公转息息相关,呈抛物线形式,年发电量的最高峰为夏季,而日发电量的最高峰为正午太阳直射时。“北海的年日照较长,大约为1800到2000个小时左右,所以年发电量还相对可观。”

现在,孙先生不仅是电力的消费者,还是一名生产收益者。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多余的电出售给电网公司,价格是0.45元。也就是说,除了自用每度电国家补贴0.42元外,这套光伏发电设备每向国家电网输出一度电,孙先生就有0.87元的收入。

安全有保障 节能又环保

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是否对日常家居生活造成影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孙先生告诉记者:“电能由光伏电池板接收太阳辐射所产生,没有噪音污染,也没有任何辐射和安全隐患,而且,房顶铺上光伏电池板也有隔热的效果,丝毫不会影响家人的生活。该系统在逆变器里面内置了‘防孤岛保护装置’,市电一旦停电发电系统会在0.02秒内自动停止工作,不再对外送电,目的也是为了保护电网安全。”

既节能环保,又能有所收益,孙先生认为这是一种现代时尚的生活方式,一举多得。“太阳能属于清洁能源,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安装这套系统也是想用实际行动为低碳事业发展尽一份力量,现在使用每一度电都是无污染的,减少火电燃煤,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减轻环境压力。”

光伏发电装置理论上的正常寿命为25年,对环境产生的积极效益可想而知,孙先生对于该行业的前景非常看好。

近些天,孙先生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已经有不少朋友邻居前来咨询光伏发电的事情。孙先生表示非常乐意接受咨询、介绍经验,希望更多的人关注环保,使用清洁能源。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