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C)近日提供给了成员国一份关于如何规范电力市场国家干预的指导方针。该方针包括针对新能源支持计划的4个主要原则。欧委会鼓励欧盟国家接受这些原则以改革当地新能源政策,并称财政支持计需要限制在“仅供必要”的范围内,且应该使新能源更具有竞争力。
此外,欧委会建议成员国以其他激励机制,如上网奖金(Feed-in premium),取代上网电价(FIT)机制,前者能够“给于电商反映市场发展的补贴”欧委会依然警告政府不要对支持计划实施追溯更改,并建议他们和其他成员国协调新能源政策,从而在“能源价格和税务方面”帮助消费者降低成本。这些原则对成员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欧委会称将会提议以法律手段保证政策能实施至国家级别。 就用以稳定电网的备用发电量来说,欧委会建议当地政府必须鼓励新能源电商,为消费者提过多种费率并鼓励错峰用电,以使电商输出能符合市场需求。
欧盟光伏企业协会(EPIA)对欧委会的指导方针表示欢迎,声称将会帮助欧盟实现更稳定的电力系统。但是EPIA还批评了欧委会关于用拍卖程序遴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提议,以及用诸如上网奖金(Feed-in premiun)等市场相关支持机制取代FIT机制,如果这些政策“并非来源于对于现今市场缺陷的充分调查”的话。 EPIA政策主管Frauke Thies称:“我们期待光伏电力能在电力市场上得到充分交易,但是这还有很多阻碍。欧委会应该首先专注于市场规则的根本调整,以保障新能源拥有公平的地位。在那之前,要求新能源产生市场反响实属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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