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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再遇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发难

   2015-05-08 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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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五一刚过,欧盟就给中国光伏业送来关心。日前,欧盟应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申请,对中国生产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
        “五一”刚过,欧盟就给中国光伏业送来“关心”。日前,欧盟应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的申请,对中国生产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即“双反”)期中复审立案调查。EUProSun认为“中国企业所通报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他企业”,其曾在2013年导致中国光伏企业被裁定征收53.4%的反倾销税。

欧盟又盯上中国光伏

昨日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挂出了一则消息,5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85414090”下。

根据欧盟反倾销法,反倾销行政复审包含“期中复审、期满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三大类。所谓期中复审,通常指反倾销措施执行至少一年后,外国出口商、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及原来的申诉方请求并提交了证明需要复审的肯定性资料,主管机关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征税。

EUProSun要求,就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的现有基准进行重新审查,理由涉及企业数量、价格、企业比重。

具体而言,EUProSun认为,一是自从接受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以来,在中国所通报数据(包含在现有基准中)中的中国企业数量显著增加,尤其是2014年年初;二是现有基准中的中国企业比重上升,并对现有基准产生重要影响;三是中国企业所通报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他企业。

此前的2013年12月,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35.5%~53.4%的反倾销税、3.5%~11.5%的反补贴税,并且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东莞一涉及光伏产品的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次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背后的动机,继续征收“双反”税的可能性最大。

光伏产品出口欧盟利润偏低

EUProSun此次的“期中复审立案”,在上述东莞光伏业分析人士看来,并非孤立行动,值得包括东莞在内的光伏企业留意。

今年3月,欧盟调整中欧光伏价格承诺。欧盟提议,因为昱辉阳光、中盛光电与阿特斯太阳能违反中欧光伏组件最低价格(MIP)协议,要把它们从MIP除名。紧随着在4月,中欧光伏价格承诺中组件价格将提升至0.56欧元/W,太阳电池最低进口价格也涨到了0.28欧元/W。

赛迪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我国太阳电池出口额小幅增长,欧洲尽管有限量限价措施,但是仍然为中国光伏出口的第二大市场,太阳电池出口额为5.7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5%。

前述东莞光伏业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利润本来就很低,原本“双反”案后的价格变动对参与承诺的企业影响不大,但欧盟4月份提高了进口承诺价格,无疑对出口企业造成不小的冲击。

“东莞出口欧盟的企业不多,更多是在做国内市场,受到的影响不大。”上述人士表示,目前,东莞只有南玻光伏参加了价格承诺,越来越多东莞企业在关注国内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新增广东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政策,对东莞光伏产业是一个巨大利好,将推动东莞多晶硅材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业的发展。徐海波更是明确认为,近三年东莞乃至全国光伏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机遇,国内光伏市场的需求量很大。

欧盟“双反”大事记

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3年12月欧盟就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为35.5%~53.4%,反补贴税为3.5%~11.5%,同时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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