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立案调查阶段减持
海润光伏公告,紫金电子3月31日大宗交易减持2541.41万股,占总股本1.61%。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而紫金电子也在调查范围内。
1月23日,公司三大股东(杨怀进、九润管业、紫金电子)提议10股转增20股的高送转方案,三大股东和高管在高送转方案提出前减持,并提出继续减持的计划,其中九润管业、紫金电子可能清空所有持股,就此事上交所给公司发过问询函。
一周后,公司发布2014年预亏8亿元的公告,同时又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公司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在减持、提出转增方案时均不知道2014年业绩情况。2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的立案通知书。
那么立案调查对股东减持是否有影响?记者致电海润光伏证券部,工作人员答复:“公司不包含在31家公司中,立案调查目前没有收到结论性意见。”其还表示:“送转的事情继续进行,具体日期待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才能确定。三位股东原定的减持计划还会继续。”
律师称不影响索赔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就算相关股东减持撤离公司,将来如果证监会查出有关股东违反了法规,投资者依然可以提起索赔。
“只要遵守相应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减持的规定,被立案调查期间,股东减持是不受限制的。如果证监会调查处罚结果出来,对违法股东会做行政处罚。不过,行政处罚最多处罚60万元,这就存在违法成本和收益存在不匹配的情况,这是立法上的一个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我们民事诉讼的意义所在,通过民事诉讼加重他的赔偿责任。”王智斌说。
王智斌认为,公司有可能构成虚假陈述:“公司现在说不知道业绩亏损的事,是一种抗辩。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管,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完全不了解,很不符合常理。假定说你对预亏的事情真的不知道,至少说明派驻的公司高管有问题,有违高管勤勉尽责的义务。证监会不会听他一面之词,会进行客观的调查,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证监会有他的举证手段,比如可以到公司去查封电脑、通话记录,用证据来证明你说的实话还是谎话。”
王智斌透露,目前已有七八十位投资者明确表示,在公司接到行政处罚后,就向公司提出索赔。他同时提到维权也有不成功的可能:“如果高管没有尽到经营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规定,要求相应董事对他们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责任,这是理论上的。但是在实践起来困难比较大,很难证明损失里有多少和高管没有勤勉尽责有关,没有办法量化,法院就不会受理,这是司法实践中一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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