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科恒源一位内部管理层透露,今年3月份,中科恒源与顺风光电投资、宁夏中电科、平罗中电科签订了《关于平罗13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合作协议》,确认平罗中电科将与中科恒源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其中,平罗中电科为业主方,而宁夏中电科和顺风光电投资为平罗中电科的投资方,各持股10%和90%。因此,实际合作伙伴主要是顺风光电和中科恒源。
随后,中科恒源开始进行材料采购、分包单位招标工作等,并且铺设了临时道路、搭建临时设施,而且也希望合作伙伴履约。不过,在前往位于江苏无锡的顺风光电大陆总部且未拿到其合同之后,中科恒源拿到了一份合同扫描件,顺风光电要求中科恒源加快对这一项目的施工,因此后者一边施工一边让对方尽快办理前期手续。双方还约定,顺风光电应尽快向中科恒源支付总投资额的10%(5000多万元),顺风光电也应出具就平罗中电科履约付款义务的履约保证函。
但中科恒源表示,此后其并没有收到实际款项。今年8月,中科恒源忽然发现顺风光电引入了第三方施工公司——西安东庆,随后向各方(包括政府)发函,要求有关方面尽快介入,但结果并不理想。9月1日,该公司继续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平罗当地政府认为顺风光电这一投资5亿元的项目存在手续不全等问题,前述顺风光电高管则认为,主要是宁夏中电科曾经与平罗当地有过配套产业进驻当地的承诺,但配套产业进驻速度不算很快,因此顺风光电的电站项目也被牵连了进来。
事实上,目前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较多,各自都在尽快圈地开工,类似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就已开工的电站项目不在少数,但这种情况下的资金支付状况、彼此的合同约定内容、合作顺畅度等都会存在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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