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我市开始探索实施光伏下乡扶贫民生工程,在巢湖市、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共选择100户家庭开展试点工作,由财政出资为每户家庭建设1个装机容量3kW的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家庭所有。首批100户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家庭电站2013年10月开始建设,2014年2月底已经实现全部并网。去年,我市在2013年成功实施光伏下乡扶贫民生工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选择200个农村贫困户试点推进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其中,长丰县100户、庐江县40户、巢湖市30户、肥东县20户、肥西县10户,去年10月我市第二批200户家庭光伏电站也已全部并网,并网容量600kW。
今年,这一受惠群体还将扩容。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将为500户贫困家庭建设家庭光伏电站。其中,庐江县150个,长丰县、肥西县共190个,肥东县、巢湖市共160个。根据招标方案,此次中标单位将负责光伏产品设计、采购及施工。在产品选择及施工安装过程中,中标单位一方面要考虑设计、安装的安全性,一方面要考虑光伏电站效率。招标公告中强调:设计方案首先必须突出安全、可靠的重要性,要对贫困户住房建筑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未掌握现场建筑结构详细资料的设计方案,将被认为是不合格方案。在屋顶安装的光伏支架应选用强度高、重量轻的材料,防腐措施至少应保证十五年免维护期。此外,光伏方阵安装在屋顶时要阐明原建筑山墙、天窗、烟囱和排气管等凸出物的阴影不会遮挡光伏组件,以免造成光斑效应和降低发电效率。
不仅要负责建设施工,中标单位还要承担运营维护责任。施工安装结束后,中标单位要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并将中标单位名称,售后服务网点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印制在产品铭牌上,遇到故障通知时,首先采取远程指导排除故障,远程指导无效的24小时内须上门维修、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